河南洛宁:文明城市创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曝光

2019-10-28     洛宁城事

为有力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促进文明出行,全方位提升我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为此,洛宁交警向全县广大行人、非机动车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到: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脚下。

洛宁交警重拳出击、铁腕治理,可有些市民偏偏就是不听,骑个小“电电”,走上机动道儿,洛宁交警奉劝那些不自觉的行人、非机动车,这!样!真!的!不!好!


1、 永宁大道翔梧路口:非机动车处罚8例,行人处罚10例。

2、 永宁大道复兴路口:非机动车处罚5例,行人处罚18例。

3、 兴宁路长虹路口:非机动车处罚3例,行人处罚23例。

4、 兴宁路京宁路口:非机动车处罚4例,行人处罚9例。

5、 兴宁路翔梧路口:非机动车处罚4例,行人处罚7例。

合计:非机动车处罚24例,行人处罚67例。






摒弃陋习,倡导新风。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成为文明交通的支持者、参与者、实践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顺顺利利出门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洛宁公安交警)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7BIoFG4BMH2_cNUg2fo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