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过世后,如何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2024-06-28     钱江晚报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印梦怡 通讯员 林和静 林倩

根据《民法典》,权利人过世后即产生继承,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时可能还存在转继承、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况。所以呢,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依继承转移登记”前须事先确认继承权归属。

怎么确认继承权归属呢?在杭州,您可以有两种方式选择:

方式一: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方式二: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继承权前置核查,通过继承权前置核查后,再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那这两个方式,有什么区别呢?别着急,听我小登细说来。

01

先继承权公证,再申请登记

各位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浙里办-找公证机构”,查询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地址,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确认继承权归属。

小贴士:办理要求

· 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场

· 携带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历史户内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明确父母情况、子女情况

5.不动产权证书/房产三证/查档证明

6.遗嘱(如有)

因不动产继承涉及较为复杂的民事关系,以上仅为大致情况,具体因为每户家庭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区别。

02

登记机构直接进行继承权核查

不动产位于杭州核心区的,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预约继承权前置审查。提交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全部法定继承人到窗口做笔录、询问和视频。所需的资料、到场的人员参照继承权公证办理的要求,具体因为每户家庭的情况不同会有所区别。

两种方式各有优势,您可以适情选择哦。

方式一

选择多、速度快。可选公证机构选择多、轮候排期快,在申请依继承转移登记时,登记机构确认继承权公证书合法有效后,即可办理,无需公告征询异议。仅需继承权公证明确的继承人持公证书到场申请登记。不主张继承权的法定继承人,尤其是长居外地的,可就近至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

产生公证费。公证机构会按标准收取公证费,具体您可以向公证机构咨询。

方式二

核查轮候时间较长。由于受理人员有限、申请人数较多,轮候期有点长,按正常业务量预计至少需要3个月以上。通过继承权前置核查后,工作人员会通知继承人前来申请登记,按规定在报纸、网站公告征询异议60日,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登记。

不产生费用。由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核查,无需费用。

温馨提示

死亡日期在《民法典》实施前(即2021年1月1日前)的被继承人,如留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可由公证遗嘱的继承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嘱公证书前来申请登记。经确认该公证遗嘱为生前最后唯一合法有效性,并经公告征询异议15日工作日,无异议的可以办理。

依继承转移登记业务,民事关系确实比较复杂,如您有其他疑问的,也可以拨打小登热线87008160进行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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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75c903a78ef3fbaa7d283ab0d53e3e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