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句俗语:“贪酒不顾人,贪色不顾身,贪财不顾亲。”最后一句说的是,在有金钱来往时,不能过于贪财。只爱财不顾感情,很有可能面临众叛亲离。
今天案件中陈兰(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因为对钱过于在意,在差点毁了女儿一生后,不但不吸取教训改正,又错上加错把自己也搭了进去。
2010年5月3日,河南省某农村,早起上田的村民在路边树上发现了上吊的陈兰,他赶紧通知了陈兰的儿子和前夫。
后者到场报警,指证同村的谭鹏是导致陈兰死亡的凶手。因为谭鹏侵犯年逾五十的陈兰,导致她不堪受辱结束了生命。
谭鹏被抓后对警察说,陈兰儿子和前夫也有罪。
他是侵犯了陈兰,可事出有因,而且她儿子也是默许的。陈兰儿子觉得丢人,撺掇父亲和她离婚后又把她赶出家门,陈兰无依无靠这才自杀。
时间回到之前,村头李家的院子里吵架声此起彼伏。前几天刚办了酒的李家新姑爷谭鹏和丈母娘陈兰吵得面红耳赤,陈兰的儿子儿媳在一旁拉架。
原来刚办了酒还没有领结婚证的谭鹏,这天起床发现绑在地上的媳妇李青青不见了。谭鹏以为她偷跑回娘家,就到李家找陈兰要人,没想到陈兰也不知道女儿跑了。
这时路过的村民多嘴,说凌晨四点多看到李青青和一个男人一起跑出了村,还以为是和谭鹏一起就没在意。听到消息,村里人纷纷议论了起来。
陈兰知道女儿一定是和男友私奔了。谭鹏怒气冲天,他为了娶李青青这个漂亮的大学生,足足给了30万彩礼。
钱已经被陈兰给儿子娶媳妇花完了。为图热闹喜庆,甚至还是和谭鹏在一天摆的酒。
如今谭鹏话里话外都是女友跑了,他得要回这30万彩礼。可钱陈兰给了儿媳爸妈,听说也是给她弟弟娶亲用了。
如果和亲家要钱,那儿媳肯定就不和儿子过了,谁给李家生孙子呢?
想到这里,陈兰豁出脸皮说,女儿跑之前已经和谭鹏生米煮成熟饭,酒也摆了,也圆房了,这就是结婚了。
谭鹏自己没本事看住媳妇关他们李家什么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李青青已经不是李家人了,要钱也该去找李青青。
谭鹏震惊于陈兰的不要脸,看着旁边李家儿子也一脸赞同,气不打一处来。谭鹏说,他出钱,李家给他一个媳妇,现在这个跑了又不想退钱,那就再给他找一个。
谭鹏看了看李家新媳妇,说不如拿她抵债。
这下陈兰儿子急了,吼着母亲让她想办法收拾烂摊子后就护着媳妇进了屋锁门。陈兰懵了,卖女儿的钱都给儿子花了,他却把事都推给自己。
看到陈兰被抛弃,谭鹏嘲笑真是个孝顺的好儿子。谭鹏再次问是不是死都不会还钱,陈兰狠下心说是后,忽然被谭鹏扯着开始撕衣服。
谭鹏大笑,反正你也还能生,拿你也能抵债。说罢在院里侵犯了陈兰。
门外聚集的村民无人上前搭救都在看热闹。屋内儿子听着母亲尖叫,只当是谭鹏在打人,想着陈兰挨顿打就能不用还30万是件很划算的事,也就一直忍着没出去看。
直到谭鹏朝屋里说再见。没想到一出门看到的是一群人围观着衣不蔽体的母亲。
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他看陈兰就好像在看臭虫一样。没有给陈兰披件衣服,而是打电话给自己父亲说了事情经过,让他赶紧回来离婚。
丈夫很快变成了前夫,儿子也嫌自己丢人把自己赶了出去。谭鹏固然畜生,但还是丈夫和儿子的冷血更让陈兰难过。
她想出村,路上的村里人对着她指指点点。她想起女儿李青青,有出息,对她还那么体贴孝顺。
可她为了儿子,把女儿骗回家五花大绑卖到了谭鹏床上。现在女儿跑了,丈夫儿子抛弃她,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陈兰走到远处的田里,结束了后悔的一生。
2011年5月9日,谭鹏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合格的家长应当做到对孩子一视同仁,一味地牺牲一个为另一个的行为并不一定会让受益的一方感激,最后还可能落得家庭分崩离析、子女反目的下场。
金钱对人的诱惑是巨大的,但爱财也应不伤害亲情、不触犯法律,不能因为掉进钱眼就丧失掉基本的为人道德。
笔者,身为一名律师,曾见过许多大案、要案,每当笔者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均感到无比的痛心。
其实,这些案件原本在案发之初,均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易犯罪的人都有统一的特征。
笔者已经将易犯罪人的特征进行了总结,大家只要关注我,就可以了解易犯罪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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