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持续走深走实,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李沧区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敏任李沧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外包,共计支付费用23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周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岛大队副大队长郑永德负责调查处置群众投诉过程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在未经采样检测确定是否存在污染的情况下,便13次答复反馈“无污水产生”,造成不良影响。郑永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事务科科长方东在负责单位食堂改造和文化展板制作安装工程采购工作中,擅自将党组会确定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改为询价采购方式,且未按规定回避,违规帮助他人参与询价并中标,造成不良影响。方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西市马连庄镇草泊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家草泊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徐青武擅自同意徐家草泊村四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村民自行找人顶替报名,导致公益岗位被冒名顶替、岗位工资被冒领,造成不良影响。徐青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善始善终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抓实监督责任,紧盯安全生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发展、制约落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顽疾,坚决防止和纠正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要注重把纠治问题与激励干事创业结合起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聊城市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北城街道原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立刚对群众诉求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问题
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王立刚任王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处理群众反映的拆迁安置问题过程中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侮辱谩骂殴打群众,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王立刚行为不仅激化了干群矛盾,还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2023年6月13日,北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02、蒋官屯街道广福刘村党支部书记隋得成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隋得成任广福刘村村委委员,在村内拆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村内旧房屋拆除项目押金款300万元办理定期存款,获得利息3.77万元;私自挪用村内垃圾清运项目押金款2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0.49万元。隋得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因上述两个问题已过追诉期,不再移送司法机关。2023年6月4日,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隋得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03、北城街道河刘村党支部委员刘太斌利用村内工程建设项目谋取个人利益问题
2021年9月至12月期间,刘太斌利用担任河刘村党支部委员的便利,多次暗箱操作,使其名下的建筑队以最低价格承揽本村工程建设项目,并对自己承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于形式,谋取个人利益。刘太斌的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2023年12月13日,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刘太斌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我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薄、纪律意识不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整治成效就在眼前。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
2023年12月07日
菏泽市
12月25日“清风定陶”发布一则纪委通报,详情如下:
关于5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的通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担当作为,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定陶区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冰等2人环境卫生整治不到位问题
2023年3月初,菏泽市定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反映仿山镇刘庄搬迁旧址存有建筑垃圾问题后,安排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冰、渣土办负责人张锁强负责处理。郭冰、张锁强只是将垃圾就地整平,未予清运。3月31日,该区域垃圾未清运、未整改到位问题被《问政菏泽》回头看节目发现并予以曝光,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12月,郭冰受到诫勉处理、张锁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仿山镇城管委副主任陈志刚工作不尽责致使辖区内出现违规建房问题
2017年至2018年,陈志刚在任仿山镇城管委副主任、负责仿山镇建房控违巡查外勤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该镇两户村民违规建房,造成了不良影响。2023年4月,陈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湾镇湾子张村支部委员、河刘自然村负责人刘银玺违反廉洁纪律、虚报冒领小麦补贴款问题
2013年12月,刘银玺违规将其个人随礼款在村账上记账报销;2016年至2018年间,刘银玺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小麦补贴款。2023年5月,刘银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孟海镇孙桥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蔡高光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蔡高光在担任孟海镇孙桥村支部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其父亲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将其申报为贫困户并领取分红款及危房改造资金;违规申报为低保户并领取低保金。2023年4月,蔡高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仿山镇蔡庄村党支部书记赵念峰违规收取群众建房费用及违规办理公益岗问题
2022年至2023年,赵念峰违规收取蔡庄村两户群众建房费用占为己有;2022年4月,赵念峰任蔡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蔡庄村违规确定本村公益岗人员。赵念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10月,赵念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以上5起问题,有的干部落实工作敷衍了事;有的缺乏责任意识,不积极担当作为;有的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有的违规收取群众费用,损害群众利益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是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提升干部队伍能力作风的20条意见》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履职尽责。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好本单位整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活动,让敢担当、善作为、当标杆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坚持为民服务、清廉作为,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区纪委监委机关将发挥牵头作用,与各成员单位统筹联动、协作配合,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各级各单位都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作风、强队伍、建新功,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富美大市新区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来源:爱青岛、廉洁开发区、清风定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