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除了要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确保驾车安全,同时也要注意检查自己的驾驶证状态是否正常。据统计,截止到2019年6月26日,共有四千余位驾驶人存在记分满12分未参加学习考试、记分满12分应注销降级、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等问题,被点名的重点驾驶人抓紧办理相关业务吧!
截止2019年6月26日,柳州共有83名重点驾驶人记分满12分未参加学习考试,88名重点驾驶人记分满12分应注销降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请以下驾驶人尽快到车管所参加为期7天的满分学习和进行科目一考试。
记分满12分未参加学习考试重点驾驶人
记分满12分应注销降级重点驾驶人
截止2019年6月26日,柳州共有513名重点驾驶人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请以下驾驶人尽快到柳州市、县两级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重点驾驶人
截止2019年6月26日,柳州共有4322名重点驾驶人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39号令)第七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请以下驾驶人尽快到柳州市、县两级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重点驾驶人
温馨提示:如果驾驶人已经办理以上相关业务,无需重复办理。
责任编辑/陈君 文/何美玲 图/李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