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吊销驾驶证的公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的相关规定,需对田安平等29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牛向军等6人因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范红亮等2人因饮酒或醉酒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李水平等2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吴建伟等2人因驾驶已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晋庆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0年4月10日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守法文明出行。

(来源:长治交警)

(责任编辑:张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