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一场女子组织同学聚会引发的荒唐悲剧

2022-04-03     史家霸唱

原标题:2014年广东一场女子组织同学聚会引发的荒唐悲剧

走入社会后,人承担的压力远比校园时代大,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发展新的友情,即使能结交到新的朋友,友情也很容易掺杂利益,不像读书时的友谊那么纯粹,在复杂的世界中,人还是渴望本质的纯真,所以即使毕业后同学们便各奔东西,多年后还是能聚在一起谈笑风生。

但有句话叫知人知面不知心,老同学是熟人,按理来说值得信任,偏偏许多犯罪就是发生在熟人之间。

吴丽(化名)是广东韶关翁源县人,80后,早已结束了青涩的学生时代,结了婚,生了子,生活十分平静,多数时间,吴丽都在外地打工,不过平时跟待在老家玩得比较好的几个同学还是有联系,这不2014年年底,吴丽回到老家,好朋友兼老同学许女士听说吴丽回来,便邀请她出来见面。

两人说起当年中学时代的糗事,越说越觉得好玩,许女士知道和她们关系比较好的几个男女同学现在都回来了,便提议大家找时间聚会,吴丽欣然同意,于是两人分头联系,很快,张先生、黄女士等人都表示有时间相聚,大家一番商量定好了时间地点,决定于12月28日晚在某KTV聚会。

吴丽组织同学聚会时找的几个同学都是自己的同班同学,她没想到聚会时居然会多出一个人来,这个人就是与她们同届的男同学李某,原来李某当年与许女士关系还行,听许女士说起她们要组织同学聚会时,主动表示也想参加,许女士不好拒绝,就同意他来。

李某有自己的小算盘,他知道吴丽和许女士关系好,许女士组织同学聚会吴丽多半会去,读书时吴丽就是出了名的美女,他想追求,但知道自己属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希望不大,听说吴丽结婚生子他心有不甘,想着能见一见也是好的,所以才非要参加人家同班同学的聚会。

吴丽不知道许女士还同意了李某来,聚会开始后,大家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猜拳的猜拳,聊天的聊天,包厢里面气氛十分热闹,直到聚会快结束李某才匆匆赶来,进门就说自己迟到了,自罚三杯,此时吴丽和另一名男同学张先生已喝得大醉,对李某的到来不以为意。

许女士和另一名女同学黄女士没喝多,见大家玩得差不多了,有几个人还喝醉了,便开始组织大家各回各家,两人准备开车把吴女士送回去,顺带捎上醉酒的张先生,打算在路上给他找个宾馆睡下,这时李某也想顺路坐个车,许女士没多想,便让他也上了车,几人开车找到宾馆后,为张先生开了房间。

没想到房间刚开好,一个电话就打到了许女士手机上,她接起电话一听,原来有个男同学聚会后半晌没回家,家人很担心,问她怎么回事,请她帮着找,许女士连忙叫黄女士和李某一起帮忙,谁知李某却说自己喝多了,走不动。

无奈,许女士便与黄女士先离开去找人了,拜托李某照顾下已经喝得大醉昏睡的吴丽和张先生。李某连连点头,但他此时内心早已为能和吴丽在一个房间相处兴奋不已,等许女士和黄女士离开,他瞅了一眼睡得很熟还打呼噜的张先生,觉得他应该不会坏自己的好事,便直接将脏手伸向吴丽。

吴丽虽然晕乎乎地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但李某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她,察觉李某想要干什么后,吴丽大惊失色,她可不想被这个人占便宜,立刻呼救挣扎,没想到李某仗着自己是男人占体力优势,强行压制,吴丽转头看见睡在另一张床上的张先生,赶紧大喊,喊了半天,张先生终于醒来。

他睁开眼看到这边的情况,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没想到看着老实的李某居然是这么无耻的一个人,于是他踉踉跄跄下床上前就给了李某的脸一拳,直接把李某打得鼻子流血,但醉酒无力的张先生又哪是李某的对手,李某反而把他打倒在地,张先生气急,立刻跑出房间求助。

正好遇到返回的许女士和黄女士,两人听说后大惊,立刻赶去房间救吴丽,此时吴丽已经痛不欲生,她真没想到自己会碰上这种事,几个同学不断安慰,将她送去医院检查,同时也控制住李某,没想到李某穿上衣服就不认账了,辩称自己喝醉了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气得张先生又要打人。

张先生拿出手机就准备报警,李某听到“报警”两字顿时慌了,求大家放过,他愿意赔钱和解。考虑到都是同学,几人也都有家庭有孩子了,事情闹大可能对吴丽反而有负面影响,于是劝吴丽接受和解,吴丽虽然很气愤,但大家都这么劝,她只得忍着屈辱接受了,李某表示愿意赔4万,医药费也归他出,于是当场给吴丽转了1万5千元,剩余2万5千元就写欠条。

没想到,这事没多久还是被吴丽的丈夫知道了,他非常生气,提出离婚,吴丽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恰好那李某也是个说话不算数的,少的2万5千元赔偿到现在还没给,感觉自己被害惨了的吴丽消不了这口气,立刻报警,请几个同学帮着自己作证,要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

虽然李某到案后百般狡辩,但证人证言能互相印证、协议书、欠条等都写得清楚,还有他的签名,证据充足,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他的狡辩完全是徒劳。

毫无疑问,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QJ罪,别说吴丽根本不愿意原谅他,即使吴丽事后愿意表达谅解,他的罪行被公安机关得知也无法逃避法律的惩罚,哪怕吴丽跟他好都抵消不了那次犯罪的存在,公安机关依然能以涉嫌QJ罪将他控制,因为QJ罪是只有事前承诺有效,事后承诺无效的行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比如QJ妇女多人,有LJ情节,甚至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某辩称自己喝多了不知道做了什么,但《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从日常经验也能判断,如果他真的喝醉了,还能实施侵犯吗?他的谎言无非是想逃避惩罚,嘴脸令人恶心,好在法院为吴丽主持了公道,以犯QJ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李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无论他出于什么想法对当年的女同学下手,动机都不影响犯罪事实的成立,在对方酒醉时趁人之危更是无耻至极,落得如此下场也只能说是咎由自取,他的龌龊心思害苦了吴丽,更玷辱了“同学友情”4个字。

(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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