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具有口罩货源,不挣一分钱,不发国难财,需要的朋友请私信预定。”近期类似广告词句充斥朋友圈、微信群、QQ群等各种社交平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口罩作为防护和隔离的必需用品,在工作和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许多不法分子借机牟利,网络诈骗伎俩层出不穷。
据此,巴南区公安分局在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按照分局党委的部署安排,在市局刑侦总队的指导和帮助下,联合分局合成作战中心与网安支队,多措并举主动严打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网络渠道售卖口罩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共计2.8万元,为受骗群众成功挽回损失。
熊先生是巴南区鱼洞一位个体商户,近来附近邻里纷纷询问店内是否有口罩售卖,但由于物资紧缺,熊先生一时无从进货。1月29日,熊先生在某微信群发现一条售卖口罩的广告:一名网名“峰哥”的群成员称自己在医疗公司上班,因为工作便利所以囤积有大量口罩出售,2元一个,200个起定,数量有限欲购从速。熊先生见状果断抢购,立即向“峰哥”购买3000个,并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微信直接支付6000元,双方约定于2月1日将口罩寄运到重庆。
但到了约定的日期,熊先生并未收到口罩,多番催促均被对方利用物流管制等原因敷衍搪塞。2月4日,早已失去订购喜悦的熊先生,准备再次询问“峰哥”寄运情况,不料微信和电话均被对方拉黑,熊先生顿然醒悟遭遇诈骗,立即报警求助。
巴南区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反诈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余某,在接案后48小时内将躲藏在家的余某抓获归案。经调查,嫌疑人余某(男,35岁,重庆长寿人)原是一家医疗公司的员工,去年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倒闭,余某失业后长时间待业在家。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余某认为这是自己发财赚钱的商机,他随即以医疗公司员工的身份在各个微信群聊内发布广告,自称具有口罩进货渠道,价格低廉,以此先后诈骗受害者十余人,短短一周内非法牟利近2.8万元。目前,余某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已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网络电信诈骗黑手已伸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急需购买口罩等抗疫防护用品心理,以新型涉“疫”手段在网上实施诈骗。请广大群众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注意辨别产品真伪,索要购物消费凭证,切勿轻信网上不明售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