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又曝出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件。
国庆假期前的一天晚上,安徽一位母亲领娃来到派出所“自首”。
原因是7岁的孩子偷拿家里的钱,去买了现在很火的玩具“萝卜刀”,宝妈发现后大发雷霆。
刚7岁就敢偷偷从家里拿钱,长大以后还了得?
于是在狠狠教育一番之后,宝妈又将孩子带到派出所“自首”,希望能请警察帮帮忙。
可想而知,男孩一来到派出所见到警察,整个人都蒙了,瞬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警察也是细心开导,使孩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后主动写了一份保证书,在上面签字交给了妈妈。
“熊孩子”犯错该咋办?
近几年,被家长亲手送进派出所的“熊孩子”不在少数,有的是因为偷偷从家里拿钱,有的是因为偷拿同学的玩具,还有的是因为多次高空抛物屡教不改。
乍看上去,父母为了让孩子长教训,不惜狠心让娃“自首”,这是为孩子考虑,避免孩子将来走上弯路。
可仔细想一想,孩子犯错了就被送进派出所,这和过去老人用“再哭就叫警察把你抓走”吓唬孩子有什么区别?
这种教育方式看似犀利,实则充满弊端,并不高明。
孩子犯错送到警察局,是一种恐吓式的教育方式
从本质上来说,孩子犯错后家长将其送到警察局,其实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害怕,以后不敢再犯,属于一种恐吓式的教育方式。
这种教育方式很常见,我们很多人成长过程中可能都有类似经历。
比如某些家长常常会对孩子说“不听话就叫医生给你打针”,晚上孩子不睡觉“叫怪兽把你抓走”,甚至是“不听话就不要你了”!
在家长看来,这些恐吓式的话语开玩笑的成分居多,说的时候也压根没考虑那么多:
就是吓唬吓唬孩子,难不成还能真的报警把孩子抓走?
可对于年幼的孩子而言,他们并没有那么强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家长说什么,他们就会信什么。
而这就无形中导致了,孩子犯了错,从父母那里感受不到任何温暖,而是恐惧和害怕,失去安全感。
孩子会认为,只要犯错就是“十恶不赦”,父母就会冰冷地把自己推出去,而不是耐心纠正。
久而久之,这种来自父母的安全感被摧毁,会使孩子惧怕犯错,不敢再依赖父母,甚至为了逃避责任,可能还会做出一些极端行为。
别让孩子对警察产生恐惧
很多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如果发现孩子调皮捣蛋,自己管教效果不好的时候,就会把警察拉出来,利用这种孩子对于警察的敬畏心理,对孩子进行恐吓。
之前浙江金华就发生过类似一幕,民警正在路边处理事故,结果一辆路过的面包车停了下来,司机停下来打开车窗,指了指后座的小孩对警察大喊:
“小孩不乖你们要不要抓走的?”
所幸,民警意识到了家长行为的不妥,对他训斥道:
“你这样骗小孩就是你的不对了,到时候小孩有危险都不敢求助警察了。”
孩子们的世界都很简单,在他们的认知里,警察叔叔就是抓坏人的,只有犯错了的“犯罪分子”才会去警察局。
当家长利用警察来教育孩子时,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加强这种孩子对警察的敬畏,进而产生恐惧,使孩子压根就不敢与警察有任何联系。
但显而易见,这种心理是错误的,万一孩子真的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找警察求助时,很容易引发大问题。
孩子犯错了该咋办?
教育学家简尼尔森曾说:
“错误是学习的大好时机,如何对待错误,比犯的错更重要。”
孩子犯错,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背后的行为动机,而不是仅仅针对行为本身。
以孩子偷拿家里钱去买玩具“萝卜刀”为例,设身处地想一下:
为什么孩子会偷钱去买,而不是光明正大的找父母要钱?
是不是平时给孩子的零花钱太少了?或者是平时经常拒绝孩子的要求,以至于孩子不敢跟自己要钱?
这需要我们在指出孩子错误的同时,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从根本上解决它。
当然了,有时候孩子从家里偷钱,也可能是由于物欲太甚,虚荣心作怪,克制不了内心的冲动,10岁左右孩子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里需要我们提高孩子的自制力,明确告诉孩子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以及问题的严重性,纠正孩子的错误。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给予孩子一定的惩罚,但不应该将孩子带到派出所,做一名“撒手掌柜”,把教育孩子的责任随手扔给警察同志们。
结语:
孩子犯错在所难免,哪怕是偷偷拿了家里的钱,也没必要把孩子送到派出所去“自首”。
按照这个逻辑的话,那孩子在家摔坏东西,是不是算“故意损坏财物”,在家里打了人,算“故意伤害”?
孩子的教育责任,要由家长自己承担,而不是给警察的工作平白增加负担,望周知。
今日话题:你对家长送娃到派出所“自首”这件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