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捅人了,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2019-07-23     四川崇州检察

这个周末刷爆微博、新闻头条的

估计就是香港影星任达华被捅伤的新闻

现场视频显示,2019年7月20日,香港影星任达华在广东中山出席商业活动时,原本任达华和两个主持人在舞台上交流,一名男子突然上台,疑持刀刺向任达华,后又有多次试图刺人动作,随后任达华被送往医院救治,行凶男子被当场控制。

当晚,中山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初步审查,嫌疑人陈某对持刀故意伤害任达华先生一事供认不讳。经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精神检查和初步医学诊断,陈某存在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俗称“妄想症”)。案件详情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微博截图

很多网友看到通报又议论纷纷,疑惑到底是不是人犯事只要有“精神病”这块挡箭牌就可以不用负责任呢?网友对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的问题提出了很多的疑问。

01

问:精神病人捅人要坐牢吗?

坐牢也就是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违法犯罪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呢?这得看情况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8条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关键在于精神病人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这个是需要法医鉴定进行专业的判断,而不是办案人员或案件当事人随便说了算的。

02

问:精神病人捅人要赔钱吗?

赔钱也就是负民事赔偿责任。其实无论精神病人最终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若对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是肯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侵权责任法》

第32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所以,如果精神病人捅伤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即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也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精神病是不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挡箭牌”,即使是精神病人侵害了他人权益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fSDH2wBmyVoG_1Zu9D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