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山东省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的通知》,为应对肉价上涨,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
此次将2019年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的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发放范围为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对象和孤儿童。
补助标准:
1、最低生活补助保障对象,按户补助,农村每户补助200元。
2、特困救助对象,按人补助,每人150元。分散供养人员发放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人员发放到供养机构。
3、孤儿童,按人补助,每人150元。社会散居孤儿童发放到监护人,集中养育儿童发放到养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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