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共享单车后,共享电动车也开始出现在韩城市区街头巷尾。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更省力快捷,吸引了不少群众体验尝鲜。然而,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交通安全隐患,无牌上路、乱停乱放、交通乱象频发。
为从根源上有效解决共享电动车乱象,有效改善公共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市容环境。4月20日下午,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约谈“青桔”、“哈罗” 共享电动车韩城负责人,指出了共享电动车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约谈中,大队副大队长任红亮首先向两家企业的负责人介绍了大队近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成效,并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涉及共享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及交通事故案例指出共享电动车存在的问题,希望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目前共享电动车存在的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电动车载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现象。大队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秩序中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法制督察中队负责人分别提出共享电动车牌证办理、违反交通规则的乱象、安全隐患以及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
针对韩城市共享电动车运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副大队长任红亮在会议上明确要求:一是共享电动车公司必须加强共享电动车停放管理工作,制定运营管理工作方案,优化电子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管理。二是做好共享电动车牌证办理等业务工作,并严格按照标准配备运维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配合做好城市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要高度重视停放管理工作,立即对主干道、商场、市场、交通事故多发路口等重要区域的乱停放现象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文明骑行宣传力度,利用平台告知市民驾驶电动车需佩戴安全头盔,做到不载人,消除不文明、不安全的隐患,全面提升市民素质。
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对共享电动车的有序管控,为韩城市城市品质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陕西网韩城站(编辑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