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检察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依法监督一名在逃近两年的罪犯收监执行刑罚,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和社会稳定。
据悉,社区服刑人员徐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广东省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因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被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二个月。钟山县司法局收到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法律文书后,协调钟山县公安局对徐某某在辖区内进行了搜捕。
2018年2月,该院在联合司法局大检查活动中发现徐某某未收监的问题,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根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决定书对罪犯徐某某实施网上追逃。该院发出检察建议之后定期对罪犯徐某某抓捕动态进行跟踪督促。
至2019年7月,公安机关仍未将罪犯徐某某抓捕归案,该院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并跟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抓捕工作。会议讨论决定由当地公安机关尽快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根据撤销缓刑、撤销假释裁定书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决定书对罪犯徐某某进行网上追逃。
发布网上通缉令后不久,罪犯徐某某在广东佛山被抓捕后收监执行。该院通过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化解了公共安全隐患,不仅给社区服刑人员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同时有效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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