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全国土地日,这些土地法律法规你应该知道→

2024-06-30     京津冀消息通

全国土地日

2024/06/25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

今年活动主题是

“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希望全社会树立节约用地、

保护耕地的意识

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让每一寸土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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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日由来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今年6月25日是第34个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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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耕地的后果

1、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耕地“非农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7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3、耕地“非粮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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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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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郫都农业农村、i自然全媒体、荣成自然资源、法治涪城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4311856da7bdfe0ee3d09098be96b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