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或者是过于无聊,或者是想法荒诞,干出一些危险的事情。在日本也不例外,比如今年6月,日本就有一名高中生因涉嫌妨碍火车运行而被移交给静冈地区检察院沼津分院,原因只是他想拍一张行驶中的火车照片,就想了一个歪招:今年1月7日,从早上6:50左右开始在沼津市JR东海道线的6个铁路道口按下紧急停车约20分钟,导致列车服务延误长达1小时。要知道,火车都是在高速运行,一旦紧急刹车,很容易导致脱轨等事故发生。
7月29日,日本又发生了一起荒唐且危险的事情。据日本“神户新闻”报道:当天,日本兵库县警察长田警署以“业务妨害”的嫌疑逮捕了住在神户市长田区的一名80岁的无业游民柳本芳明,原因是该老汉于7月28日上午,在该市长田区房王寺町3的道口内,在铁路的轨道上放置了两块石头。据该警署称,从新开地开往三田的“准急”电车男性驾驶员及时发现了石头并停车,后经证实,两块石头都是约6厘米左右的大小。
“神户新闻”报道截图
长田警署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柳本嫌疑犯,并证实发现,在同一个道口,约3小时前的同日上午9点前,也发现了同样放置在铁路上的石头,警察正在调查相关情况。
对于警方的调查,柳本嫌疑人承认放置了石头,但他竟然还辩称:他放置在铁路上的石头,对车身和乘客没有影响,自己的目的,仅仅是“想知道电车撞到石头时它会不会碎掉,并没有妨碍的意思”。
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铁路事故一旦发生,极容易产生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是不能掉以轻心。这种在铁轨上放置石头的做法,肯定是可刑行为。
那么,在我国铁路上放置石块会触犯哪些罪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来源: 东瀛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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