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名字叫红。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想起了土耳其作家帕慕克获诺贝尔奖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当然,帕慕克写的是伊斯坦布尔的红,我写的是普罗旺斯的红。
在这篇文字里,普罗旺斯是民生街附近一间小咖啡馆的名字。
第一次走进普罗旺斯,或者说,第一次离开普罗旺斯,不论凝神还是回想,眼前都是一片带着女人体香和胭脂香的红。当再一次再再一次地去过普罗旺斯,就发现它是一种肆意弥漫的具有侵略性的红,一种比咖啡还酽比红酒还醇的红,一种比热情还奔放比友情还真挚比爱情还永久的红。
闻香识女人,这是男人的话题。坐在普罗旺斯,闻香太肤浅,赏红最确切。用眼睛看去,用五颜六色五光十色五彩缤等等,都难以概括或一言以避之,红就足以覆盖了全部。包括那些帘幔和沙发,那些灯光和摆件,那些干花和小画。它们拥挤在一起,虽在红的氛围里,却有薰衣草的味道,左岸的味道,巴黎的味道。
那天,一个叫陆红的女友,约我去普罗旺斯。真有普罗旺斯吗?她肯定地说,那个地方就叫普罗旺斯。坐定之后,陆红给我点了一碗用桄榔粉调制的饮品。稍一沾唇,就知道这是女人的奢享,被它如红酒一样灌醉了。
就这样,在普罗旺斯,老朋友陆红,新朋友薛红,这两个名字叫“红”的女子,让我在红的泥淖里拔不出脚。
薛红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子。这是她给我的直感。可是,尽管不止一次相聚,我宁可让她在我心里成谜。美是什么?我给的定义,就是可望而不可及。最美的女子,应该给她一个神秘下去的空间。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个名叫邓肯的女子,在巴黎的拉雪兹公墓,我看见飘逸的邓肯被定格在石碑上。薛红也是一个舞者,她比邓肯幸运,邓肯从北美舞到了西欧,至死也没有回到故乡。薛红从东方舞到了西方,如今在东方西方仍然是来去自由。
然而,太寻常的布料实在包裹不住她,只能采取一种特别的方式去抵抗,就是把自己装扮成一只不倦的蝴蝶,宁愿去古董街淘适合自己的装束,却从故纸堆里上演了一出难以相信的时尚。于是,她只要出场就惊艳,就陌生,就妙不可言,只须几个片断,即可连缀起一部艺术女神的传奇,只须一个配角,就能照亮了全场金马奖的舞台。
普罗旺斯不啻是薛红的另一种舞蹈。她出生的这个城市,有左岸咖啡馆,但没有左岸,换句话也可以说,这个城市有咖啡馆,但没有萨特和波伏娃。当薛红用挑剔的眼神,完成了对法国南部那个小镇的复制,这个自恋夹杂着自卑的城市,总算有了一个自尊捎带着自夸的理由。
所谓的浪漫,所谓的时尚,它们原本与这个城市的奠基石一起深植地下,却被无知者连根刨出,又几乎掘净。薛红的普罗旺斯,其实是让走近它的每一颗敏感的心灵集体怀了一次旧。
它有贵族血统,所以它尽量地降低身段,不过是一间小小的咖啡馆。可是,它只须站在那个街角,就给这个城市撰写出了一个原味的《双叟》或《花神》,一部正版的时尚工具书或浪漫大词典。它不是这个城市的全部,这个城市却一定要有它。
正因为如此,薛红需要把她的舞蹈化为文字,帮你解读普罗旺斯的细节。衔泥筑巢,精卫填海,终成大作。她煞费的苦心,她深究的极致,她忍不住脱口而出的千言万语,一读便知了。
我女儿读高二的时候,在课桌上放了一个乱写本,小姑娘突发奇想,曾给红下过这样的定义:红是颜色的领袖,也是领袖的颜色。我想,薛红一定在骨子里爱着这个颜色,或者这个颜色就是薛红,否则她怎么会把普罗旺斯的红渲染得如此浓稠,如此烈焰,化也化不开呢?
写于2015年1月3日
图文均引自微信公众号“密斯瑞的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