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报警 男子被刑事拘留

2019-11-25   遵义网

本报讯(罗密林 记者 王秦龙)男子李某和朋友喝酒聚会,发现钱包不见了,情急之下驾车到派出所报案,结果发现是一场乌龙,钱包就在自己身上。但其却因醉驾行为,被刑事拘留。回想起自己的这次牢狱之灾,李某感觉“肠子都要悔青了”。

  据悉,11月1日晚,李某与几名好友在酒楼聚餐。酒过三巡仍觉得意犹未尽,又去KTV唱歌。李某将车钥匙交给吃饭时没有饮酒的杨某,杨某驾车将一行人送到了西湖路的KTV后,将车停放在了附近的停车场。

  到KTV后,李某喝了两杯啤酒,就倒在沙发上睡着了。22点50分,李某被朋友叫醒,觉得胃很难受,加之音乐声太吵,就去车里休息。

  23点20分许,一朋友到车里叫醒李某,要拿自己放在后备箱的行李,李某让朋友在副驾驶上拿车钥匙开后备箱。于是朋友取出行李箱后将手包放回了副驾驶。

  朋友走后,李某翻看手包,发现钱包没有在手包里,觉得钱包一定是被朋友拿走了,于是驾车到附近的龙泉派出所报案。

  民警问李某有没有嫌疑人照片,李某拿出衣服口袋里的手机给警察看,结果发现钱包就在衣服口袋里,连忙告诉警察自己搞错了。

  此时,民警见李某浑身酒气,就问他怎么来的派出所?李某不假思索,回答开车来的。话一说完,就发现自己露馅了。随后,民警通知交警大队前来处理。

  交警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李某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36mg。其行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随即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在经过10多天等待后,醉驾证据确凿,李某于17日被凤冈县公安局依法刑拘。

(编辑:卢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