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对孩子而言,父爱和母爱都是不可缺失的,如果他们不能给孩子足够的爱,让孩子的内心充满安全感,那孩子遇到什么问题,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向父母倾诉寻求帮助,而是自己默默忍受或者冲动行事,一些悲剧就这样发生。
所以既然为人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就不能停留在让其吃饱穿暖的基础上,孩子的心理状况也要关注,千万不要使其和父母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受委屈、被欺负都不敢讲出来,正如发生在陕西咸阳乾县的12岁女孩失踪案,女孩的惨剧,本来是不应上演的。
只因遇到了个禽兽继父,女孩的人生被彻底改变,荒唐的是,女孩出事前,身边的亲人包括亲生父母,竟对她的悲惨遭遇一无所知。
小宜(化名)出生在陕西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她生性活泼开朗,从小就爱玩爱笑。孩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增添了喜悦,但孩子并不是生活最有效的调剂,婚姻的琐碎矛盾渐渐让她的父亲刘某和母亲王女士变得仇人一般,见面就吵,在小宜4岁那年,更是走到了离婚的地步。
离婚必然要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当时小宜跟了母亲,不过根据法律规定,父亲刘某还是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而且也拥有探望权。只是,两人离婚时都很年轻,自然不会就这么单着过,也得各自组建新家,小宜随母亲王女士到她的新家去了,父亲也开始了新生活,分给小宜的注意力,就随之减少。
就算父母离婚时,小宜还不懂事,等大了几岁便什么都明白了,她的家和其他小伙伴的家不同,她有两个“爸爸”,一个亲生的,一个是妈妈后来找的,虽然这个后爸在外人面前表现得老实憨厚,在她面前眼神却总显得不怀好意。
王女士再婚,由于受条件所限,没能找到更好的对象。二婚丈夫姓王,经人介绍认识,王某右手残疾,家境也一般,平素不怎么爱说话,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本分踏实,这也是为何小宜的母亲王女士会选择他,女人经历过婚姻的失败,往往会更寻求安稳,希望丈夫忠诚且可靠,人品要过得去。
只可惜,王女士看走了眼,自从她改嫁到王家,小宜的噩梦就开始了,从表面看,小宜还是和以往那样活泼外向,有什么烦恼都会跟家里人说,但背地里,她对继父王某怀着一种恐惧和厌恶感,原因在于她还不懂人事时,王某就伸出了罪恶咸猪手。
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王某每次都用给零花钱等小好处或者威胁的方式,不许小宜将一切说出去:“告诉你妈妈就打死你。”就算小宜年纪小,也多少能感觉到这种事恶心肮脏,她心中惶恐茫然,随着年纪增长,知道的事多了,她便更排斥。
作为亲生父母,小宜的母亲王女士和刘某如果知道她遭受了侵害,一定无法容忍,问题在于这对夫妻离婚后就如同路人一般,都觉得对方对女儿不好,自己却也给不了她多少安全感。
小宜9岁时被短暂送去了生父的家里,她很不习惯,只觉得自己像个不受欢迎的客人,父亲忙,母亲也忙,她怎么想,没有太多人关心。在生父的家,小宜穿的鞋子都是破的,虽然后来母亲看着不忍心,将她接走,小宜却还是无法安心,无论在哪个家,她都不能真正生活得愉快。
2019年8月9日,小宜忽然失踪了,家里人四处寻找,继父王某假装也很着急帮着找,发寻人信息,最后他却被锁定为杀害小宜的凶手。
小宜失踪后家人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继父王某有重大的嫌疑,将其控制,王某到案后交代称,小宜已经被他打晕扔到了村子的废井,并用黄土掩埋。
王某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因十分荒唐,原来小宜12岁了,这个年纪,她已经懂得了自己遭遇的事究竟多可怕,于是在王某又一次想要强迫她时,小宜表现出激烈的反抗,还说要去报警。王某知道一旦小宜报警,自己很可能要坐牢,什么都完了,他顿时生出将罪恶彻底掩盖的念头,以这种方式将小宜置于死地。
从已知的案情看,王某的行为涉嫌QJ和故意杀人,《刑法》中,这两项犯罪达到严重程度都是可以适用死刑的,如《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QJ妇女、JY幼女,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加重处罚情形:情节恶劣的;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JY幼女的;二人以上LJ的;JY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作为被害人的小宜还不满14周岁,属于幼女,按照法律规定,王某的行为,无论有无强迫情节都属于QJ犯罪,而且应当从重处罚。
更何况王某是小宜的继父,双方有父女之名,王某丧心病狂,利用便利条件犯罪,不仅是对法律的触犯,也是对人伦底线的践踏,对小宜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影响非常恶劣,由于害怕罪行被揭发,出于掩盖犯罪的目的他故意杀害小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中对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往往从严从重,若QJ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王某要面临的很可能是最严厉的惩处,这对他而言属于罪有应得。
这起悲剧本来是不该上演的,如果小宜被伤害后便能及时向其他亲人包括亲生父母寻求帮助,或许王某早就因其罪行被绳之以法,而不是更灭绝人性,杀害小宜,小宜遇到这样的事情后,心中一定充满恐惧和无助,这种异常没被及时发现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父母失职。
(涉及隐私,当事人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配合叙事。尊重原创,请勿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