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纪委通报六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9-07-19   今报洛阳

酒后镇酒后村党支部原书记林占彬违规转让集体土地问题。2015年3月,林占彬和酒后村委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集体建设用地转让给他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之规定。2018年12月14日,林占彬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江左镇塔沟村村委原主任王夫永优亲厚友问题。王夫永在任塔沟村村委主任期间,违规为其哥王永和办理低保,存在优亲厚友现象。2018年12月17日,王夫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办石瑶村干部石长红、石卫道虚报坟头数冒领迁坟款问题。2015年县里修建龙凤大道时,石长红、石卫道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虚报坟头数,冒领迁坟赔偿款105320元用于村务支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18年12月20日,石长红、石卫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水寨镇南申村干部张占高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款问题。2014年12月30日,张占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截留危房改造户申尚钦4000元危房改造款。2018年12月20日,张占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白沙镇刘庄村支部书记吴宣轻违规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2015年,吴宣轻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村民王现周、叶社均危房改造款各8000元,将截留的16000元用于该村其他户。2019年4月15日,吴宣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鸦岭镇代瑶村党支部书记王五灿,村委主任王社彬违规领取绿化补助款问题。2014年洛栾高速两侧进行植树绿化时,王五灿将集体绿化用地补助款7.55亩造入亲属名下,王社彬将集体绿化用地补助款5.42亩造入亲属名下,2014年至2018年期间,王五灿、王社彬分别违规领取集体土地绿化补助款12080元、8672元,两人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6月10日王五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社彬停职检查,2人违规领取的绿化补助款已收回国库。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既有违规办理低保、截留危房改造款问题,又有冒领补助款、违规转让土地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干群关系。

通报要求,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认识上必须明确,思想上必须重视,态度上必须坚决,行动上必须积极。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巩固高压状态,向纵深突破,向基层推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纵容,绝不姑息。县纪委将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密的监督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以严格的执纪形成强力震慑,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来源:清风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