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全国各地税率不同!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2021-09-01   会计网

原标题:新契税法9月1日起施行!全国各地税率不同!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9月1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施行了!这部契税法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在2021年9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让我们来温习一下新契税法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要点吧!

税率平移,仍按3%-5%,各省市不同

新旧契税法的税率标准没有变化,都是按照成交核定价格的3%-5%征收。

或许大家平时听到、看到的契税是1-1.5%、3%等,但这些税率其实都是经过减免后的优惠税率,也就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中列举的税率。这项契税优惠政策的细节如下图所示:

图源: 漾漾爱娱乐

新契税法实施之后,这项优惠政策将继续沿用,并不是个别媒体宣传的“多交契税”,如此一来,过户交易的成本也没有太多变化。同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详细列举了在9月1日新契税法施行后仍然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

契税法授权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及制定部分优惠政策。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已指导推动全国31个省(区、市)完成具体税率确定和地方优惠政策延续工作。总体来看,全国多数地区保持税率平移,黑龙江、河南等8个省略有下调。全国有27个省(区、市)将契税税率确定为最低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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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基础上,增加了对部分非营利机构免征契税的规定。同时,《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享受免缴契税优惠。通俗来说,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是免征契税的。

事实上,夫妻、法定继承人免征契税的规定并非一项“新政”,但新契税法将免税条款上升为法律,使各地契税征收操作变得更加规范,做到有法可依。

除了这两项免征契税政策在契税法中得以明确之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在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宣布以下契税优惠政策仍然继续执行。

1、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3、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4、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这里的第一条就是上述提到的夫妻过户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双方所立的契约,向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素材来源:二哥税税念、漾漾爱娱乐、国家税务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