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吉林一美貌少妇惨遭凌辱,10年复仇6次,终将施暴者捅杀

2022-07-17     史家霸唱

原标题:1989年,吉林一美貌少妇惨遭凌辱,10年复仇6次,终将施暴者捅杀

“欺人者,人恒欺之”,人的内心都会有阴暗一面,比自己强的人,不敢招惹;比自己弱势的人,却敢欺辱。但心里想是一回事,做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处于弱势地位的人,难道就没有尊严了吗?如果尊严被践踏,谁都会生出报复之心,所以做人需厚道,不可恃强凌弱。

1999年,吉林小沙河一个偏僻山村发生了一起血案,41岁的村民胡某被人发现死在离村子有十几里远的山上,死状惨不忍睹,头骨塌陷,脚筋断裂,身上多处致命伤,凶手仿佛和胡某有血海深仇,必要置他于死地,可胡某的妻儿弟弟等亲人都想不出谁与他有这么大的恨。

警方根据线索展开了侦查,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时,村民们惊诧地发现,凶手竟有两人,其中一个是和村里人都处得极好的村妇葛某。葛某比他们有文化,长得漂亮,平时说话温温柔柔,除了跟丈夫偶尔吵架外从不与谁高声大气,相较胡某,娇弱了不是一点半点,她怎么会是杀人凶手?

然而在一切证据都指向葛某的情况下,她最终还是低下了头,供述自己残忍杀人的事实,这是一桩荒唐又悲情的案件,葛某说,胡某欺辱在先,为杀死胡某复仇,她足足等了10年。

葛某原籍山东沂南,她不仅有一副好容颜,更有内涵,在老家上学时,成绩一直不错,但因为家境原因,葛某没能去读大学,21岁便嫁人,之后务农为生。

1983年,刚生下女儿没多久的葛某随丈夫到东北定居,她的到来给这个小山村注入一股新鲜的活力,葛某美丽随和善于跟人打交道,村里大爷大妈都很喜欢她。

喜欢葛某的不止大爷大妈,还有一些正当壮年的男人,他们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子,没事都想多跟葛某说几句话,可在那个时代,女人的名声比天大,葛某不敢跟丈夫之外的任何男子走太近,唯恐自己被村民的口水给淹死,她不敢越界,却有人非要和她发生什么。

这个人就是胡某,胡某早就成了家,有妻有子,却在看到葛某的美貌后,色念顿生,他绞尽脑汁接近葛某,伺机寻找机会对她下手,葛某哪知道这个笑得憨厚看似老实的男人内心多龌龊,没有足够的防备,最终悲剧降临。

1989年农历五月二十九那天,葛某要和几个村里的姐妹一起上山去摘野菜,胡某也找理由跟着去了,山上地方大,大家往不同的方向采摘,渐渐走散了,胡某却一直紧跟在葛某的身后,等到僻静无人处,胡某假意劝葛某坐下来休息会,葛某刚坐下,竟被胡某扑倒在地上。

她完全无法反抗,一直哭求,却还是没劝得胡某停下来,胡某得逞后不断说好话,见葛某眼泪渐渐止住,还以为她已经认了命,岂料,他这纯属以己之下半身度他人之上半身,葛某知道自己不能与胡某硬抗,心中已经暗暗下了决定,非要报今天的仇不可。

在这个落后的山村,村民们普遍法律意识不强,正如胡某不觉得自己犯了罪,葛某事后也没想到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当然,她没这么做还因为担心遭到报复,从胡某的行为看,其已涉嫌QJ罪,这是极其恶劣的犯罪,量刑从严把握,即使没有造成诸如被害人重伤或死亡之类更严重的后果,也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胡某以为自己能将这个弱小的村妇玩弄于股掌之中,却没想到葛某是个烈性女子,她假意对那个让她感到无比恶心的男人温顺,私下却展开了一个复仇的计划,为了报复,葛某不惜去做以往最不愿意碰的事——

她百般设计将村里身体强壮的屠夫牛某勾到手,牛某得了这样貌美的情人,对她言听计从。

在葛某的要求下,牛某决意帮她去杀掉胡某,但计划竟因为各种原因屡屡失败,放火、做土炸药包、猎枪伏击......都没有能够取胡某的性命,葛某也不敢太频繁,怕胡某警惕增强便不好再下手,自从被胡某第一次欺辱后,10年间,她找牛某连续5次实施复仇,没成功,村里反倒传起了与她和牛某有关的风言风语。

1999年6月末的一天,葛某的丈夫在外干活时听到些话,回来便和妻子吵架,甚至动起了手,又委屈又愤恨的葛某把这账全记在胡某身上,重新捡起计划,她假意给胡某制造去山上约会的机会,邀请他陪自己上山割架条,胡某不知是计,欣然前往。

7月4日,胡某随着葛某到山上,吃下了葛某早已准备好的掺了大量安眠药成分的烙饼和饮料,随即昏昏欲睡,彻底失去了意识,待命多时的牛某赶来,拿着斧头和尖刀,朝胡某狠狠砸砍,胡某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唤一声便成了荒山亡魂,恨恨的葛某用刀连续捅他多下,才算解了心头之恨。

葛某复了仇,也让自己成了阶下囚,胡某纵然犯罪在先,她时隔多年的事后私力救济,也不具备防卫的性质,其与牛某共同合谋,多次试图将胡某杀死,最终成功,已属于故意杀人既遂,葛某提出犯意,牛某“难消受美人恩”,次次帮助其实施,参与杀人过程,系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也就是说,葛某也好,牛某也好,都犯了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中,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要看其所犯罪行的性质和所起作用的大小等情节,酌情予以考虑。

如果考虑到被害人胡某的过错,葛某与牛某或将不被处以死刑,但两人犯罪手段残忍,造成严重后果,也要受到重惩,最后仍是付出了沉重代价。这起发生于上个世纪的旧案格外让人惋惜,悲剧成因,落后的山村普法教育不足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因为人心之恶的膨胀。

胡某若谨慎本分不去欺凌弱小的葛某,又怎么会惹祸上身?其实很多事情,未必用得上法律思考,单从道德的角度去想,就知道不应该做,还是那句话,欺人者,人恒欺之,以道德自律,堂堂正正,人生才能保得最大限度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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