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医保账户的余额发生了变化?
舟山市医保局最新解读
《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 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新年伊始,不少市民发现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发生了变化。对此,舟山市医保局对新政策下的个人账户改革带来哪些缴费变化?如何快捷方便查询个账金额?如何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2022年底前,舟山市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只缴纳统筹基金,缴费比例为6%,且全部由所在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所以未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企业职工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比例为10.5%,其中8.5%由单位缴纳,2%由个人缴纳,建立个人账户。
2023年1月起,舟山市统一调整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所有在职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人员)均按10%比例缴费,其中8%由用人单位缴纳,2%由个人缴纳,且最低缴费基数由上年度省社平工资的90%下降到60%,个人缴纳金额建立个人账户;对已退休且缴费满20年不再缴费的人员,由统筹基金免费建立个人账户。
一、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支付本人和直系亲属发生的医疗费用、参加本市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家庭共济限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今年新建个人账户人员的当年资金尚不能用于家庭共济使用。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调整对比
(点击查看大图)
三、“浙里办”查询医保个人账户
四、“浙里办”办理历年账户家庭共济
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场馆信息
通知
各位健身市民:
舟山体育馆体育公园1号、2号笼式足球场于 1月9日(周一)起恢复正常对外开放。另寒假期间(1月9日-2月5日),中小学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市民卡)可享体育公园室外篮球场5折优惠,望周知!
来源:舟山市体育中心(舟山市全民健身中心)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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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一家6口人,其中一人“阳”了,已居家隔离,其他人该怎么办,现在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是什么?
A:舟山广电“舟山帮”答复:根据您家庭目前的情况,建议其他家庭成员最好也做到居家观察,尽量不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以咨询新区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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