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023-12-05   法妞问答

原标题: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你想要赠与他人东西的话,此时最好是签订一份合同,即赠与合同,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此时赠与合同也只有在满足了相应要件的情况下才会生效,那么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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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律师补充:

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因此赠与合同具有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征,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丧失财产所有权,受赠人获得财产所有权。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单方承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是无偿接受赠与人所赠与的财物,并不需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义务,因此赠与合同是单方义务无偿合同。

3、公民之间的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付受赠人,受赠人根据受赠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合同具有其实践性。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周建峰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人身侵权类、合同纠纷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周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承坦诚相待、尽职尽责的执业理念,受到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