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杰出人才集结令”,来了!

2020-02-28     苏州发布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苏州这片热土汇聚四方英才

现在

一场官方、权威、高层次的

“苏州杰出人才奖”评选

重磅开启!

小贴士

“苏州杰出人才奖”作为全市人才最高奖,自2005年设立以来,已连续评选五届,共评选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30人,“提名奖”获得者41人,在全市形成了“崇尚典型、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

一 评选范围

在苏工作满三年(2017年1月1日前来苏),在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为苏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拟评选表彰10人,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二 评选条件

“苏州杰出人才奖”候选人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苏州,遵纪守法,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及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卓越的创新创业创优能力,其水平和造诣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2017年1月以来取得下列成就之一者,均可推荐申报:

1 在科学研究中作出重大原创性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要突破并创造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其他省(部)级综合奖项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 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或先进管理经验,创(领)办或管理企业,创造国内外标志性品牌,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综合竞争实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在金融、教育、卫生、文化、规划、建设、农林、体育、政法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同行公认,在全国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才。

4 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或传统工艺的继承、创新、弘扬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为同行公认,在业内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

5 在其他领域为推动社会进步、城市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三 申报路径

评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积极鼓励人才社团举荐个人自荐。各协会、社团推荐、个人自荐可直接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报送材料。

附件1:第六届“苏州杰出人才奖”候选人简表

附件2:第六届“苏州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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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3ewminAB3uTiws8KBfq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