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陶然亭公园一角 拍摄:Yang)
为促进城市公园事业的健康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生活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简称“绿会法工委”)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了二十条具体修改建议,并已发送至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
现将绿会法工委对《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分享如下:
修改章节 | 原文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修改理由 |
第一条 | 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为了促进城市公园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环境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1、建议增加二十大提出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容。2、应当有上位法依据,建议增加《环境保护法》,作为上位法依据。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指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 |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指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科普教育和防灾避险等功能,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场所。 | 突出城市公园的公益性,所以,应当是向公众“免费”开放。 |
第六条 | 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发展、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予以保障。 | 城市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发展、管理服务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予以保障。 | 建议明确经费的来源。 |
第七条第二款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园名录管理制度,名录应当包括公园名称、类别、等级、管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公园名录管理制度,名录应当包括公园名称、类别、等级、管理单位、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 建议名录里面增加“负责人”的内容,将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
第八条 |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认建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科学研究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 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通过认建认养、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科学研究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 建议和《城市绿化条例》保持一致,统一称为“单位和个人”。 |
第九条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构建布局均衡、类型丰富、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园体系。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地区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构建布局均衡、生态优美、类型丰富、功能完备、品质优良的城市公园体系。 | 1、建议增加“本地区总体规划”,首先要与本地区总体规划相一致。2、建议增加“生态优美”,城市公园,生态优美应当是最基本要求。 |
第十条第二款 | 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应当……重点审查以下方面:(一)绿化用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二)是否设置满足功能需要的园路、活动场地和设施;(三)是否突出公园人文内涵和地域特色;(四)是否保护自然山体、水体、地形、地貌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资源和风貌;(五)植物配置是否科学合理,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体现植物多样性、特色性及乡土植物选择原则;(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 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应当……重点审查以下方面:(一)是否科学详实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及保护;(二)绿化用地比例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否设置满足功能需要的园路、活动场地和设施;(四)是否突出公园人文内涵和地域特色;(五)是否保护自然山体、水体以及湿地、生物物种等资源;(六)是否与本地区地形、地貌、风貌相协调;(七)是否制定了保护园内生物资源的措施和方案;(八)植物配置是否科学合理,遵循自然规律和生物特性,体现植物多样性、特色性及乡土植物选择原则;(九)是否科学配置控制吸烟、消防预防、防灾避险等设施和措施;(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 1、建议增加一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城市公园,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应当包含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内容。2、建议将(四)中“地形、地貌、风貌”单独列为一项,否则词语搭配不通顺。3、增加一项保护园内生物资源的内容。4、建议增加一项控烟、消防、防灾等方面的内容。 |
第十五条 | 城市公园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或者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 城市公园命名、更名由建设单位或者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分别向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材料: | 建议增加“分别”二字,避免造成歧义。 |
第十六条第二款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公园设立与环境协调一致的绿线界桩和绿线公示牌,公布城市公园位置、绿地面积、四至边界、管理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公园设立与环境协调一致的绿线界桩和绿线公示牌,公布城市公园位置、绿地面积、四至边界、管理单位、监督电话、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 | 建议增加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落实到具体负责人。 |
第十七条 | 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园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期满后应当予以归还并恢复原状。 | 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公园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期满后应当恢复原状并归还。 | 原条文内容顺序颠倒了,应当是先恢复原状,然后,再归还。 |
第十八条第四项 | (四)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四)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 | 建议将“听取”改为“吸纳”,不仅要听取意见,还要吸收、采纳,避免征集意见成为走过场,只“听”不“采”。 |
第十九条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城市公园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城市公园植物养护管理,保持植物长势良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公园内的植物或者擅自砍伐树木。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城市公园管理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做好城市公园生物多样性养护管理,保持生态良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损害城市公园内的生物资源,不得擅自砍伐树木。 | 1、把“植物”改为“生物多样性”扩大范围,因为城市公园内不仅有植物,还有动物、微生物等。2、词语搭配不当,语序不通。 |
第二十条第二款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公园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古树名木健康评估,并设置电子信息码。古树名木标志应当包含树木名称、学名、科属、树龄、保护级别、编号等内容。 |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公园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古树名木健康评估,并设置电子信息码。古树名木标志应当包含树木名称、学名、科属、树龄、保护级别、编号等内容。 | 建议增加“挂牌保护”的规定,因为对古树名木,应当进行挂牌保护,“一树一牌”。 |
第二十二条 |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三)依法制定游园守则,引导游客文明游园,维护正常游览秩序,加强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和管理;…… |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公园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三)依法制定游园守则,引导游客文明游园,倡导不吸烟、不随意丢弃垃圾,维护正常游览秩序,加强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劝阻和管理;…… | 建议增加“控烟”的相关规定。 |
文/子舒 审/Yang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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