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网会被法院内网替代吗?于建嵘:有违民事和行政诉讼法

2023-12-18     瑜说还休

原标题:裁判文书网会被法院内网替代吗?于建嵘:有违民事和行政诉讼法

12月17日,知名学者于建嵘在个人社交媒体上称:

“有媒体要我评价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最新规定。我认为,如果此规定对开放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形成进一步的限制和封闭,有违现行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原来,最近有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在网上流传,通知中显示,将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其中规定应用范围为“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内部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于是,就出现了像于建嵘这样的不少法律人士的质疑:原有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是否会因此转向呢?

而始于2013年上线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包括“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在内的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之一。

在《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不过,有机构所做的不完全统计称:从2013年裁判文书上线后,2020年为公开程度最高的年份,达到了81.48%,但到了2022年却降至29.01%。

显然,在建设法治社会的理念筑就与提升过程中,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已将“公开公平公正”三大理念,视作法治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这其中的“裁判文书公开”,显然在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明确法律规则、提升社会信用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然,人们也确实在法治实践中看到,可能与我们的司法人员综合素质正在不断提升有关,像有的法院案件文书上,竟出现了“安徽省会南京”这样的缺乏常识之表述,还有像一些上网文书中,会出现一些文字语法错误等,这些都会因公开而被放大,让司法人员和司法部门显得极为尴尬。

同时,案件的公开,也确实会涉及一些个人信息保护、企业、社会及国家机构的保密问题,对于这些公开的案件大数据,有人担心会被不怀好意的国家所利用,会不利于保护国家安全,或会有影响国家形象等负面因素产生。

不得不说,这些问题也应加以考虑和重视,不过,我们可以针对问题,有的放矢地予以解决,但是,如果就此“因噎废食”,真的要让“法院内网”完全代替了此前公开的裁判文书网,那显然就有点得不偿失了,甚至有网友认为:这是一种“法治的退步”!

诚如于建嵘所言:如果这一规定最终落地,则就有违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之嫌——那么,国家立法部门除非先行修改这两大法律,否则,这一代替性的规定,不就有涉嫌违法的可能了吗?

当“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已经成为法治时代的一大信条;“阳光法治”早已深入人心之下,则这样的公开转内网之规定,其实还是要非常慎重才行!

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说过:“一个社会的溃败,不是因为经济上的衰退,而是因为人心的溃烂。最先一定始于对规则的漠视和傲慢!”——此言虽已过去了百余年,但其所包含的深刻含意与警醒之声,仍值得今人予以严肃深思!【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3c1b1af5eae5ae59f9386a533e66ce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