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秋季攻坚”行动统一部署,对全市51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依法依规对10家定点零售药店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网络图片)
经查,宜黄县百草堂大药房串换药品、虚假处方套取医保基金36553元;崇仁县君仁大药房串换药品、虚假处方套取医保基金35373.29元;临川区康万家大药房将西药串换中药饮片销售,套取医保基金23563.21元;洪兴大药房抚州南门路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4300元;洪兴大药房抚州创兴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200元;广昌众生大药房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9078元;广昌众心大药房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18029.99元;金溪县洪兴大药房浒湾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1406元;金溪县康福源大药房不配合检查且被市监部门吊销GSP证书;乐安县千方药房佳庆桥背店串换药品套取医保基金125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保办发【2018】21号)相关规定,对上述定点零售药店违规套取的医保基金予以追回,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取消定点资格。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救命钱”,市医疗保障局表示,将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再次重申,定点零售药店凡出现伪造虚假凭证或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基金的;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的;将医保目录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目录内项目申报医保结算的;年度内3次被暂停协议或暂停协议期间未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拒绝、阻挠或不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必要监督检查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违约行为一经核实立即解除定点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对涉嫌违法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