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必备”——安全监理制度

2019-11-29   圣杰斯威

监理安全及文明管理措施

根据基础开挖、混凝土、电气、设备安装等关键工序,易发生施工人身安全、结构质量安全、吊装施工安全等问题,我公司采取如下安全监理措施,并着重于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和周边环境安全等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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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国家建设部对建筑施工安全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也于1999年月起实施。与此同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各地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我司将严格执行,认真贯彻,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施工阶段伤亡事故控制为0,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文明施工管理达标。

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及《重庆市危险性较大实施细则》,其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故在工程开工之前,对危大工程加强管理:

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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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接到图纸后,首先应熟悉图纸,开工前就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在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3、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专家租成员,还应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参建五方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1)设计的施工说明;

(2)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

(3)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5)承包单位或项目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制;

(7)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8)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9)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安全监理内容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4、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5、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6、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7、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8、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0、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安全保护记录及相关维修资料及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行投入使用。

11、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13、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14、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15、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对事故采取的抢险、处理工作。在认定非监理方责任后参与事故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16、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专项安全例会制度。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每周、每月例会时间应固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

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五、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1、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2、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4、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准在脚手架或防护栏上休息;不准在高处向下抛投物件。

5、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7、现场办公室外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六、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职责:

1、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都要层层签定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制度。

2、安全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在建筑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监理受委托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全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的一切事宜。

3、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安全监理与施工单位应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基于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协助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验证。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1、切实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文明施工规定,按照文明工地的标准,规划和管理工地现场。

3、对施工的安全与文明保持持续监控,并确保足够的监控深度与力度。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包括设备的安全、人的安全,安全棚、安全网、安全帽、出入口。现场文明施工要做好道路清洁、工作面完工做到料清场净,生活及相关地域整洁。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策划

1、结合实际确定本工程的安全监控重点。

2、在驻地工程监理机构内设置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

3、定期组织学习,熟悉有关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精神,落实对管理工作的要求。

4、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九、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点:

(1)基础开挖防止塌方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2)结构浇筑防止堕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3)结构混凝土防止造成结构质量安全事故;

(4)电气、设备安装等关键工序,易发生施工人身安全事故;

(5)结构构件、设备吊装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在组织领导、人员配置、岗位责任、管理制度等方面督促健全和落实。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及文明施工的规划与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该围的要围挡封闭,进出工地现场要有门卫制度,并在醒目处布置宣传标语。

5、检查现场地面处理、施工道路、现场排水、施工管线、物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布置情况(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实施)。

6、材料、设备堆放要分门别类作标记,场地要硬化(场地出入口),沟池通达,无生活污水流出场外。

7、现场要设置图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牌、施工公告牌等)标语。要按要求制作“6牌2图”挂在醒目的地方。施工危险区、夜间施工要有安全警戒标志。

8、临设工程、材料堆放、完工清场、分工标志、安全防护、施工机械、电工电器、施工用电、预防火灾措施、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运输管理、噪声控制、治安秩序等在实施中有规范的按规范实施,没有规范的按常规实施。监理工程师将全方位、全天候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检查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10、检查施工脚手架和工程结构施工支撑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11、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的安全保障状况。

12、检查施工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3、检查现场防火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

14、检查季节性(冬期、雨季、高温等)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5、检查安全“三宝”使用及“四口”防护情况。

1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

17、检查现场在卫生防疫和治安保卫方面执行有关规定和落实保证措施的情况。

18、经常检查场容场貌。

十一、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措施

1、预审:如审查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等。

2、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3、由驻地监理机构下达《监理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明令整改。整改后审签《整改复查报审表》。

4、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及文明施工列入工地例会内容,对存在问题责成解决,并在下次会议上反馈整改结果。

5、由总监发布停工指令:在因安全原因出现必须停工处理(某一部位或整个工程)的情况时,与项目法人协调后,发出停工指令,直至停工因素消除后,经核查认可,方可复工。

十二、环保措施

环保对于城市施工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根据本类似工程的特点,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对施工区域的保护,严禁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在遵守当地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控制夜间施工的时间;

白天和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和灯光污染不得违反当地有关规定,并在施工中积极与周边居民、公众联系和协调,以取得公众的谅解。

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进行封闭式隔离,对施工区域外围,注意派专人保持清洁,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必须经清洗处理;

注意防尘和防污泥工作,尤其在钻孔桩施工阶段,实行硬地法施工,防止泥浆外流污染;施工中减少灰尘的产生和灰尘的清除,如挖土及时外运,长时间外露地段可以进行临时绿化,定时和根据需要进行场地的清扫洒水工作。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法

1、日常管理工作:

(1)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现场管理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文件;

(2)审查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在交通繁忙地施工,该围的要围挡封闭,进出工地现场要有门卫制度,并在醒目处布置宣传标语。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材料、设备堆放要倒退门另类作标记,场地要硬化(场地出入口),沟池通达,无生活污水流出厂外。

(4)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的安全人员的配备,现场要设置图牌标语。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预确认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因此项目总监与我司法人签订文明、安全施工责任书。

3、查验与监督承建商生产安全保障体系,经常检查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承包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责任人员;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在日常监理工作中,进度、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一起抓,“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4、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开工前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的准备情况,如安全文明施工准备工作达不到要求,必须在整改达标后才批准其开工。

要求承建商加强对建筑安全知识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5、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承建商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背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检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承建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情况,发现施工中有不安全、不文明施工现象,监理向承建商下达监理指令要求整改;如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监理将向承建商下达停工整改令,直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6、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的安全人员的配备;

7、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9、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10、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设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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