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阳讯 7月2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转发《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我省今年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此次提标从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补贴的差额部分将于下半年补发到位。
今年1月份,我省曾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分别达到800元和1200元。此次提标后,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分别比去年年底的标准提高250元。根据通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同步予以调整;重度残疾孤儿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但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今年,我省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18岁以上仍在读孤儿。通知明确规定: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符合条件的孤儿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登记后,即可予以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通知要求,孤儿的认定和审批是做好孤儿养育工作的基础,必须严格、规范、准确。各级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孤儿认定审批工作作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推动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落实到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孤儿养育工作有关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认真开展孤儿养育工作,全市孤儿养、治、教、康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整体养育水平不断提高。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王勇 通讯员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