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至2019年间,长春市被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陆续四次从申请执行人翟某某处借款共计250万元,欠款到期后刘某某迟迟不还钱,翟某某遂将其诉至南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翟某某向南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法院在查明被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无可执行银行存款后,依法对其名下房屋进行查封,并张贴查封公告。4月20日,刘某某被传唤至南关区法院,执行法官劝说刘某某配合法院申报财产,但是刘某某对法官的好言好语置之不理,大放厥词、态度恶劣,扬言“我就不签你能把我怎么办”。执行法官见其“斗志激昂”无劝说余地,便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并依法扣押于南关法院羁押室内。在羁押室内刘某某态度马上改变,对自己无理的态度进行忏悔,并向执行法官保证,今后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尽快还清债务。执行法官见其态度转变,在其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将其释放。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欠债理当还钱。此次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对拒不配合执行的当事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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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