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上午,南梁中队在新南公路58km处(南梁镇闫洼子大桥)对一辆白色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证上标注的颜色为蓝色,明显车证不一致。当民警询问具体情况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时,驾驶员神情紧张,言语错乱,谎称忘带驾驶证,并拒绝提供身份证,民警随即将其带回中队进行核查。
经过人口信息查询与驾驶证信息查询比对得知:该驾驶员名叫马某(30岁,甘肃庆县城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现驾驶证属于被暂扣状态,准驾车型已降为C1M。马某为谋取利益胆大妄为,无视法律,在驾驶证降级、暂扣期间铤而走险继续驾驶车辆违法上路,这一次他将面临的又是驾驶证记12分与罚款的处罚。
民警提醒各位,改变机动车外观颜色应当及时向车管所备案,驾驶证在被依法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背面都会标明准驾车型,切勿小证开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