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明朝末年著名的农民起义军领袖,他所创立的短暂的政权在历史上昙花一现,但也产生了足够重要的影响,所以今天我们就通过李自成的出生以及他的战争经历来了解这位农民起义军领袖的前世今生,进而去探索那个短暂的政权在历史上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李自成出生于1606年,去世于1645年,他的家族世世代代居住在陕西榆林地区,童年时候的他没有任何机会接触到知识,所以不得不为当地的地主放羊,以此来谋生由此可见李世民的家族并不像高官子弟那样显赫他的村落也非常贫穷。每当遇到饥荒常常饥不果腹。
在明朝陕西北部经常发生饥荒灾害,这一方面来自于政府对于农业发展不够重视,如果能够在陕西北部兴建足够多的水利设施来保证黄河不会轻易泛滥,那么陕西北部往往能够保证旱涝保收。但即使是在饥荒农民没有任何收成的年份,朝廷也依然非常严苛的要求每一个农民按照往常那样缴纳一定的税收,而李世民的家庭又非常困窘,他不得不从就进入寺庙,以而在这荒唐而穷困的人世间存活,十几岁的时候父母也就双双去世,二十一岁的李自成没有任何的依靠和凭借,独自去到银川闯荡在驿站当中当一名负责传递信息的驿员。
在银川闯荡,他吃尽了苦头,因为借了外债但无力偿还,所以他被债主毒打。整个过程李世民也感受到了人间冷暖和世态炎凉,最终在自己小伙伴的帮助之下,他们杀掉了当地的土豪劣绅,然后去到甘肃地区应征入伍。
到达甘肃,他开启了自己的戎马生涯,李自成本以为进入军队可以高枕无忧,享受稳定的生活,可没想到边关地区生活困难,不仅仅后勤补给不够完备,而且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官僚体系非常腐败,很多官员都借着朝廷所拨付的银两来贪污,全军上下更是没有任何的斗志士兵在严酷的边关条件下难以存活。
这样的时代背景奠定了李自成团结各路穷苦人民发动起义的基础,因为在明朝末年李自成因为工作上的失误而犯罪,生活上他又欠下了许多债务,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而且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工作,当时的县令想要治他于死地。
如果不是自己的亲戚朋友全力相救,李自成就难逃一死,所以无奈之下,李自成杀掉了债主,而且将背叛他的妻子一同杀掉。,明火执仗一般的公开违法。由于犯法以后李自成自身难保,所以他不得不选择发动兵变,顺势开始自己的起义,团结了各地穷苦的农民军队在1629年进入中原地区南征北战。
此时能够力挽狂澜的袁崇焕已经被明朝皇帝处死,李自成的起义军部队进展得异常顺利,一路风光奏凯歌目标直接指向大明王朝。通过这样的历史背景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往往农民起义的爆发源自于时代的阶级矛盾,例如明朝统治者和农民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使得农民难以忍受压迫,不得不采取起义的方式进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