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根据“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及支队统一行动日,壶关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净化辖区交通环境。
7月19日13时25分,常平和治超中队民警放弃午休在平辛线路段设置临时执勤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在对一辆号牌为晋DU8***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郭某满脸通红,说话语无伦次,其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检测。开始时司机对检测有抵触情绪,不是拒绝吹气,就是故意吹吹停停,几次检测都失败了。民警见此情况,耐心给司机讲解了相关法规,并告知其故意妨碍检查将要承担的责任,司机见推脱不成,这才予以配合。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证据面前,郭某承认了中午和朋友一时兴起喝了酒的事实,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壶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示各位驾驶人,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谁敢将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以身试法,将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 : 壶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