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望慰问受伤民警、辅警
鼓舞士气 凝心聚力
2月8日上午,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包芳蔚一行来到建昌派出所看望慰问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民警和辅警。
包芳蔚详细询问了他们的伤情及治疗情况。对他们认真履职、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他们在防疫一线扎实开展防控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要求大家在今后开展好工作的同时做好防护、保护好自己。
包芳蔚强调,广大公安民警和辅警常年奋战在执法执勤一线,每天面对大量矛盾问题和各种违法犯罪,压力大、任务重、风险高。保护一线执法执勤民警辅警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执法秩序和警察执法权威,既事关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律尊严。最后,包芳蔚还为受伤的民警、辅警分别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
民警执法过程中受伤?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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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全力投入抗击疫情行动中,却还有极少数人自私自利、我行我素、无理取闹、不顾抗疫大局,拒不执行政府命令、妨碍公务,逾越法律的红线,这种行为不仅损人而且不利己,给防疫工作“添堵增乱”,自己也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关键时刻,对于此类行为,公安机关绝不会姑息迁就。
疫情期间扎堆打牌
妨害公务
刑拘没商量
2月7日15时许,建昌派出所民警在对建昌镇凤凰路黎家山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时,在一平房内发现有人打麻将,在进平房时,打麻将人员已从后门离开。民警在依法传唤麻将机机主谢某兰时,遭到谢某兰及其女儿丁某等人阻拦。之后,增援警力赶到现场,依法传唤带离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嫌疑人谢某兰、丁某等人。过程中,母女二人对正在执法的民警进行推搡阻挠,拒不配合执法,造成民警、辅警受伤。
根据《南城县人民法院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南城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通告》第三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采取防疫、检疫、隔离等应急管制措施的,按照妨害公务罪处罚,抗拒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从重处罚。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兰、丁某已被南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南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