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野生动物传播疫情工作指引

2020-04-24     平安东莞

一、正确处理人与动物的关系

1不要对疫情发生恐慌,大家要理性对待。

2对动物要有保护意识,不要随意驱赶、追打和捕杀野生动物。

3注意动物的生存环境卫生,不可向动物活动区丢垃圾、放置废弃物和排污水等。

4注意身边环境中是否有异常死亡的动物,如有请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不要直接用身体接触动物,更不要接触动物的分泌物和排泄物。

6观赏动物时,要注意与动物保持一定距离,最好使用望远镜,远距离观赏。


7不要在集贸市场、乡村市场和临时性集贸市场购买非法捕获或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

8不要在家收养来历不明的动物,包括流浪猫、狗等。

9不要随意放生动物,应按科学方法和要求依法依规放生。

10不要购买或食用来历不明或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1接触活野生动物或双手被野生动物分泌物弄污后,应该用肥皂及消毒水彻底洗净。

12与野生动物接触后 14 天内出现流感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如实告诉医务人员你的接触史,以便正确处理。


二、个人卫生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应每天开窗换气两次,每次至少 30 分钟,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

2保持地面、天花板、家具及墙壁清洁确保排水道去水顺畅。

3吃动物类产品要煮熟、煮透。

4适当摄入一些富含维生素 C 等增强免疫力的食物和药物。

5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以增加机体对病毒的抵抗能力。

6勤洗手。


三、控制措施

(1)消除传染源,必须做到四早:

1早发现,早发现带病的动物及有接触的人员;

2早报告,早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带病的动物及有接触的人员;

3早隔离,与带病动物有接触的人员要至少自我隔离观察 14 天;

4早灭杀,早杀灭。若在养殖场内出现动物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按规定程序配合做好诊断、采样、送检、调查以及采取就地杀灭、深埋、焚化或焚烧等措施。

(2)切断传播途径

1穿防护服:与野生动物接触人员或养殖场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

2换气:隔离房、养殖场和居室加强通风换气;

3远离易感场所:少去或不去动物集中活动区以及养殖场,去时戴口罩;

4对家养动物(含宠物)加强管理,如它们在外接触到疫情和病人,需隔离观察;如有发病症状,应及时上报。


广东省林业局防控办

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

广东省动物学会

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1oyeq3EBfGB4SiUwEov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