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南宁网讯(通讯员吴卓中)8月30日上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邻里纠纷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去年7月,武鸣区双桥镇伊岭村的苏某测因琐事与堂哥苏某卓产生矛盾,后两人扭打在一起,致苏某卓受伤。经鉴定,苏某卓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苏某测在现场等候民警前来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今年6月2日,苏某测赔偿苏某卓损失共计2000元,并取得苏某卓的谅解。
承办检察官从化解社会矛盾,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角度出发,依法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重点审查案卷材料中自愿认罪的情况,充分听取被害人苏某卓的意见并核实谅解材料的真实性,同时,履行专门的权利告知程序,告知苏某测认罪认罚的法律依据和结果预期,充分保障其告知权。8月16日,苏某测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苏某测犯罪情节轻微,与被害人苏某卓系邻里、堂兄弟关系;案发后,其积极赔偿苏某卓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其具有自首情节。该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苏某测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