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闻(情感自媒体人)
——这篇文章有点像“定制款”,专门写给那些存在这个困扰和问题的人。
婚姻中,有两个鲜为人知的“存在”,如果这两个“存在”没有意识到,没有解决好,那么,就算婚姻关系结束了,自己一样还是被困于关系中,身心都无法得到真正的解脱和自由。
第一个隐秘的“存在”,就是相处模式的习惯。
习惯是一个好东西,但习惯也是一个特别坏的东西,就像每天早起是一种好的习惯,而每天熬夜是一种不好的习惯。
长久的夫妻关系的相处,慢慢会形成一些无知无觉,但又很难改变的习惯,这些习惯在根本上决定了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决定了两个人的状态,尤其是在冲突和矛盾的情况下,两个人“和解”的方式。
良好的夫妻关系一定会有良好的共处模式,而不良的夫妻关系当然就存在不良的相处模式——如果最终两个人都已经离婚了,大概基本上可以判断,两个人之前相处的模式,其实也是不良的。
良好模式就是彼此尊重,不侵犯对方地方,不压制对方,让彼此在这段关系中,都能够得到一定的自由,相处不累。而不良的模式,则是控制,强制,唯我独尊,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不在乎对方的感受,甚至不惜伤害对方。
不良模式的长期积累,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周瑜打黄盖”,并且最终双方都适应于这种模式,一方如果“不打”了,ta不舒服;另一方如果不愿“挨”了,打的一方还认为你错了!
身处于这样的模式下,“挨”的一方当然也是痛苦的,几乎没有什么幸福感可言,但是,他们往往选择的是妥协和退让,并且同时给予自己很多理由和安慰,比如,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
但是,做人终究是有底线的,当对方终于侵犯到自己底线的时候,尤其是一再侵犯自己底线的时候,自己最后会明白,已经无路可退了,再退就彻底丧失自我了,对自己无法交代了,这个时候的自己,就像身处悬崖边上,要么反击,要么坠入深渊……这种情况,最典型的就是遭遇感情的背叛。
很多人这个时候选择了反击,开始为了自己进行抗争,而最终的形式,往往是离婚。
但是,离婚并不意味着问题就彻底解决,这就回到刚才说的“习惯”。离婚以后,因为之前长久养成的习惯,所以两个人的相处互动模式,仍然还是在这样的“习惯”下进行的,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因为孩子还需要继续沟通协商,那么,在“离婚后”的关系中,其实这个习惯仍然会延续。
这就带来一个极大的困扰,对方仍然在习惯的基础上,干扰、左右、控制着自己。自己就会发现,怎么离婚了,还是无法得到真正的自由,无法摆脱痛苦呢?
第二个隐秘的“存在”,就是精神的控制。
某种程度而言,不良的婚姻关系,就是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对有的人而言,在婚姻中,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所谓的幸福,而是控制,尤其是精神层面的控制。
这一类人往往都比较强势,做事也通常不计后果,缺乏同理心,说话做事容易极端,他们属于智商很高,但情商偏低的人。
他们衡量一段关系的唯一标准,就是控制权,控制对方了,自己就觉得这段关系是对的,好的;如果控制不了,或者对方试图摆脱控制,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幸福,并且往往把不幸福的原因归之于对方。
他们通常比较习惯采用的“手段”,一是谴责和贬低对方;二是冷战,持续冷战的能力很强,对方不低头、不服软的情况下,他们可以一直坚持,并且,冷战的手段也会层层升级;三是让对方产生强烈的愧疚心,罪责感,比如把婚姻家庭不幸福的责任、问题等,全部推卸于对方。
所有的一切,都是在进行精神的控制,如果身处婚姻中的另一方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就会陷入被控制的境地,而这样的一种被控制,对心灵是巨大的伤害和摧残。
在婚姻存续的情况下,很多人会误解为,这是因为关系的存在,才导致问题的存在,如果结束这个不良关系,自己就能解脱出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通常在这种模式下的夫妻,就算离婚了,这种“控制”关系,仍然还会延续,并不会因为婚姻的解体,而得到彻底的改变。
这些问题,大概在离婚会一段时间,人们才会意识到,但是,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人虽然痛苦万分,却又束手无策。
问题的根本在哪里呢?
在于自己的认知和性格。
简单而言,自己对关系、对问题的认知需要调整;对应的,自己的性格需要调整,如果这两方面没有做好功课,那么,就算离婚了,自己一样受控于前任,受控于上一段关系中,等于身体结束了婚姻,但心理还在婚姻中。
如果是这样的结果,那么,当初离婚的意义就是大打折扣的——因为选择离婚的初衷,就是为了结束痛苦,重新找回自己的幸福。
如果摆脱前任,如何走出上一段关系留给自己的束缚,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下一篇再来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