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新发布!滁州人干这个事要摊上大麻烦!

2020-02-26   美好滁州

近日

安徽省社会信用办公室

安徽省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

要求各地、省有关单位做好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为的

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惩戒工作

各地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

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

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据介绍,主要包括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以及法发〔2020〕7号文规定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和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等。

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出处罚、判决后,要按照规定的时限、流程、标准等,将相关个人信用信息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各市主管部门要实时汇总本市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同步共享至省级服务平台。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实时通过“信用安徽”网站发布脱敏后的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个人信用信息,及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同时将相关信用信息与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共享。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涉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通过省级平台查询其信用信息,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失信行为危害程度实施相适应的惩戒措施

通知明确,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支持失信个人通过主动改正失信行为、全部履行法定义务、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保障其合法权益。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安全。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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