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举报有奖!劣质煤球回收置换开始

2019-10-11     磁县生活

严控劣质散煤

保护碧水蓝天

10月10日

磁县再次以召开三级干部大会的形式

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体现了县委、县政府狠抓落实的明确态度

全力推进散煤清理专项行动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抓好劣质散煤管控是一项生态工程、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磁县把散煤管控作为一项改善大气环境的“牛鼻子”来抓,高站位、强担当、实举措,坚定信心,善始善终。

2019年9月16日—9月30日,磁县对全县劣质散煤集中回收。截至目前,查扣劣质散煤65.57吨,查扣劣质蜂窝煤4.5万块,累计回收劣质散煤4650余吨,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行百里者半九十。现在,已进入今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的最后关键阶段,必须再接再厉、一鼓作气,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坚决打赢今年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

接下来

有三个重要信息

告诉大家

请相互转告

劣质煤球回收置换开始

时间安排

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

回收置换分类

农户家中存放的煤球,凡不能提供洁净型煤销售凭证,一律按劣质煤球对待,全部予以回收或置换,全县262个村(社区)的回收置换工作,分为两类:

(一)只回收不置换的村(社区)93个:

禁燃区:磁州镇38个村。

西部山区:都党乡未实行“双代”的冶子村、白土镇未实行“双代”的7个村及北贾璧乡(25个村)、陶泉乡(22个村)的所有村。

(二)既回收又置换的村(169个):除上述村外,全县其他村。

回收置换方法

对户的回收置换工作,由乡(镇)、村(社区)、县直包村人员具体负责。

(一)只回收不置换的村(社区):农户家中存放的劣质煤球按400元/吨(或0.57元/块)回收,不再置换洁净型煤球。

(二)既回收又置换的村:农户家中存放的劣质煤球,按下列标准回收置换:

按照1块劣质煤球换1块洁净型煤球的原则置换,置换回的劣质煤球按每吨700块计算。

农户不愿置换的,按400元/吨(或0.57元/块)回收。

对煤泥球、碳泥球和特大煤球等特殊情况,由乡(镇)和磁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商确定回收或置换方式后,开始回收置换。

对劣质散煤回收工作抽查

抽查的内容

调查登记群众(居民)家中存有劣质散煤户及存放的数量、煤质类别等(凡不能提供全县17个洁净煤保供点销售凭证的块煤、面煤等一律按劣质散煤对待)。

抽查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5日

抽查点的选定

(一)解剖乡(镇):

1.第一批重点解剖“禁燃区”(磁州镇38个村);

2.第二批重点解剖回收散煤数量占全乡(镇)人口总数比例后三名的乡(镇)。

(二)对未解剖乡(镇)村(社区)的抽查:

1.重点抽查没有散煤回收任务的村(社区);

2.回收散煤数量占全村(社区)人口总数比例相对较少的村(社区)。

抽查的方式

被解剖的乡(镇)采取村村到;

被抽查的村(社区)要户户进。

人员抽调和分组

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各抽调1人,从大督查办公室抽调12人,从部分单位、乡镇抽调100人,混合编组,组成5个抽查工作组。

抽查结果运用

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各组抽查结果统一汇总,对照《磁县2019年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量化问责办法(试行)》,提出对乡(镇)、村(社区)干部、县直包联干部拟处理意见,报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出台劣质散煤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举报奖励标准:

(一)举报非法加工、销售、运输散煤的,查实一起,根据每点、每车规模和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举报非法使用散煤的,查实一起,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三)举报违规骗取政府回收款的,查实一起,给予举报人100~1000元的奖励。

(四)被不同举报人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顺序以受理举报登记时间为准。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举报的,按一起举报进行奖励。

第二条举报线索和信息应当最大限度显示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主要违法事实及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惩。

第三条 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举报线索和信息调查核实后,确认应当发放奖励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结果告知最先举报人。举报人于5个工作日内到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局)领取或到与举报人商定的地点兑付,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奖励范围:

(一)举报事实不清、违法主体难以确定、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

(二)举报的违法行为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正在调查处理期间尚未结案的。

(三)劣质散煤管控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举报的。

第五条 本办法由磁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3月15日。

第七条 县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电话:

0310-2322108 13832093459

坚定信心 善始善终

自今年8月份,全县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提前谋划、及早动手,全员发动、强力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正值燃煤购买高峰期,在劣质散煤运输、销售上,不能放松警惕,必须在之前工作基础上坚持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杜绝劣质散煤市场反弹。

严细抽查 全部清理

开展劣质散煤回收抽查工作,是对上一阶段的劣质散煤清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大体检”。要通过抽查解剖,了解回收成效,掌握回收进度,检验回收质量,巩固回收成果,确保劣质散煤全部清理。

严密管控,杜绝反弹

坚持问题导向,灵活抽查方式,做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有关乡镇迅速整改到位,做到彻底清理,不落一克一毫。

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

是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攻坚战

保卫蓝天,从我做起!

编 辑|东 平

初 审|东 平

终 审|房淑萍

秦 冀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1WsKum0BMH2_cNUgVsR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