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人爆料中国内地女作家八月长安的小说《狼狈为奸》被指抄袭某一作者的小说《过客匆匆》。网友还将两部小说的情节做了对比,还将两部小说的相似之处做了个调色盘。从该调色盘显示,八月长安的这部小说确实与《过客匆匆》的情节存在高度的雷同。面对网友的质疑,八月长安通过微博发布长文解释此事。她在文中表达的大抵意思是,这部小说是应杂志社所邀而作,旨在提升杂志社的人气。而她表示这部小说不同以往她的作品风格,主要以“狗血”为目的,起初的设定也是想将所有言情剧经典套路杂糅在一起构成小说的情节。
对于小说里的所有情节来源,八月长安表示问心无愧,全部都是自己的灵感来源,并且自己也不屑于抄袭。此外,她还介绍了自己这部小说已经更新的主要内容,表明自己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写出这些内容的。
其实早在多年前,就有读者质疑过此篇小说涉嫌抄袭,而当时八月长安也曾正面地回应读者的质疑,并向他们一一说明小说情节设置的用意。她还在文中谦虚地表示,自己以前只是个喜爱网文的大学生,因为无数优秀的网文小说激发了自己的创作激情,但在写作过程中难免存在比较轻率的表达,但就算自己遇到灵感枯竭的时候,宁愿让自己写得慢一些,也不会真的去抄袭。她还反问网友,就算自己真的要抄袭,也不会傻到将抄袭的部分集中在一起写。
针对八月长安的回应,一部分喜爱她的粉丝明确表示相信她的为人。说实话,看过这两部小说的人都知道,这两部小说虽然都是有关婚后生活的文章,但他们的故事脉络却不尽相同。八月长安的粉丝表示,《狼狈为欢》这部小说剧情更加戏剧化,也就是俗称的“更加狗血”。
而且了解她的粉丝都知道,八月长安没有抄袭的可能。首先是八月长安作为文科状元,其文学功底断然不会差,而且作为能写出《振华三部曲》这样有名的系列小说的作者,难道还会为了写一部狗血言情剧而抄袭其他作者的小说吗?至于为何《狼狈为奸》与《过客匆匆》如此相似,其实仔细看看小说的内容,不难发现,情节当中的梗都是网络言情小说常用的套路用语。
八月长安也表明了自己以前看过太多的言情小说,所以对这种言情小说的经典套路已然了熟于心,因此出现描写语言相似和剧情相似也并非没有可能。因此我们不能从两部作品某些情节、语言上的相似就认定抄袭。在小编眼里,所有的文学创作者也不可能是完全的原创,总是要不断地借鉴和模仿才能一点点进步,一点点创新的。
不过,国内对认定作品抄袭的有关法律也亟待完善,对抄袭的认定的标准也各有不同。法律一般保护的是著作者的表达而非思想。这句话的意思是就算两部小说的主角性格和情节类似,但写法不同就不能被认为是抄袭。
所谓思想,就是构成小说情节发展的重要元素。而思想这个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你能想到这点,别人也可以想到。因此就有人认为尽管情节相似,但换一种表达方式就不会构成侵权。如果小说中的情节只是存在一些生活元素表达的相似,而不是推动情节发展的重要内容存在雷同的话,那么要认定该作品抄袭便有很大的难度。
因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八月长安的小说并不能就此认定为抄袭。其实因为抄袭评判标准的不一,很多大火的IP小说也陷入了抄袭的争议。例如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被指抄袭《桃花债》,潇湘冬儿《楚乔传》被指抄袭《紫川》,秦简的《锦绣未央》更是被爆出是由两百多部小说东拼西凑而来的。这些IP小说都被改编成电视剧,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也让这些作者赚得盆满钵满。
然而,面对抄袭的质疑,这些作者却一口咬定自己的作品没有抄袭,那些被抄袭者维护原创的道路注定变得艰难而漫长。当然,认定的困难也助长了一部分抄袭的风气,同时也让大家对“抄袭”一事变得更加敏感。八月长安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在这件事当中,重要并非是八月长安究竟是不是构不构成抄袭,更重要的是如何保护原创,避免被抄袭、被误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