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命丧滨江西路,倒在电线杆旁脸部血肉模糊,只因他...

2019-08-11   钦南检察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只有汽车才会被查酒驾,我酒量好,压根就没醉,骑摩托车不就没事了,真是这样吗?


酒后骑摩托回家

不幸半路丧命


昨天凌晨2时许,柳北区怡江园小区后面的滨江西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子骑摩托车行至该路段时不慎摔倒受伤,医务人员赶到后,经检查男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网络图片


事故发生后,警方来到现场展开了调查,看到一名男子倒在一根电线杆旁,男子脸部血肉模糊,一辆摩托车倒在北面十多米处的道路上,摩托车车头受损。经查,摩托车的行车轨迹为由南向北行驶,事故为单方面事故。

据了解,男子姓谢,今年24岁,事发前谢先生曾与朋友在外饮酒,疑似酒后驾车回家路上发生事故,不过是否涉嫌酒驾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酒驾”是社会的公害,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但为何还是有个别司机屡次以身试法?

骑摩托车被检出酒驾

一查发现是“惯犯”

2019年08月01日22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部生态新区大队民警在209国道3307公里(柳长路杨柳路口)处例行查检时,发现驾驶桂BYC9**号“大力神”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男子李某满身酒气,有饮酒驾驶机动车嫌疑。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测试,测试值酒精含量数值为98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之后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将血样送至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进行乙醇定性定量检测。

经过核查,民警还发现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所驾驶的摩托车未年检,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

李某并非第一次醉驾被查获。

2019年01月23日,李某曾因醉酒后驾驶微型面包车被北部大队执勤民警查处,当时他的血检结果为136mg/100ml,被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李某二次醉驾被查获时,该案件尚在取保候审阶段。然而,李某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再次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终究为自己的“狂妄”买单。

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针对其二次醉驾的违法行为,2019年8月9日,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北部生态新区交警大队民警对其执行送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微姐提醒大家:摩托车属机动车,酒后驾驶一样会依法处以相应处罚,切莫有侥幸心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可知,摩托车属于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不当司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你我共同的义务。希望所有驾驶人都能认识到酒驾的严重性、危害性,从自己做起,主动提醒、告诫身边的每个人,酒后勿碰方向盘!

来源:柳州1号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