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早,陕西安康,一名67岁老人因爱心卡未年检问题与司机起冲突,司机杜某表示,“(我们)去年11月通知到现在,(你都)没时间(年检)。”童某则狡辩道,“我没时间坐车,我又不是闲人”。
随后,司机杜某便暂扣其爱心卡,“明天到高客站,公司里面去取,财务室。”老人童某情急之下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当时车上有近40名乘客,司机立即踩刹车,车辆差点撞到花坛上,所幸无人员伤亡。
目前童某已经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乘客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冲突后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的极端事件在国内多个城市陆续发生。此事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也是人尽皆知,但依旧有人知法犯法。
在我国刑法中,攻击公交司机根据案情将涉嫌三个罪名。如果公交车处于停止状态,并未危及公共安全,则将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而在行驶过程中,对司机进行暴力干扰,即使没有发生实际损失,也很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案老人抢方向盘被拘,但他已经67岁,怎么判处也是一道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