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医保12月1日起缴费

2019-11-25   长春房产资讯

从吉林省省医保局获悉,自今年起,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含原新农合)统一实行按自然年度集中缴费,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今后每年度第四季度为集中缴费期。 城乡居民医保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政府补助标准一般为个人缴费的2倍左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患病时可在门诊和住院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待遇。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00元。 据了解,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由税务部门负责,缴费渠道也发生了变化,已参保人员可到各地合作银行窗口或用微信小程序“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吉林税务电子税务局、吉林税务APP、支付宝缴费,也可通过税务部门发放至社区、街道、村镇、学校等代收单位的移动POS机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