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是一家,兄弟法院需要协助,我们应该鼎立配合,共同破解执行难。”这是近期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法院联手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执行法官的一番感言。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某工程公司与周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后,判决周某向工程公司给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6万余元,因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程公司遂向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周某向法官表示,并不是不想还钱,只是现在没有偿还能力,但他在别的法院有案子,他是债权人,等钱要回来了就立刻还款。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周某确实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此,法官迅速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进行沟通,希望获得本案的突破点。乌兰浩特市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周某的这起执行案件近期将会有突破性进展,待执行回款后,一定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联系。
经过几天的等待,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乌兰浩特市法院法官表示周某的案件已经执行回欠款,按照工作安排,决定于4月18日到长春处理此事。
4月18日星期六,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助理一大早就来到法院,做好会面准备。上午十点钟,乌兰浩特市法院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四方坐在一起商量案件的解决方案。经过两地法官的调解,工程公司与周某进行了友好协商,工程公司做出让步,将还款额下调至50万元。乌兰浩特市法院法官表示会竭尽全力配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工作,尽快将追索到的50万元执行款划拨到法院账户,用以偿还工程公司的欠款。
调解结束后,工程公司当场表示会不计前嫌,继续与周某保持密切合作。周某也感激地说:“没想到我的案子让法官们亲自跨省来解决,我这个当事人反倒是没干啥。真是太感谢法官们了!”
近年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深化执行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之间的合作,对其他法院的委托、协助执行工作,积极作为,迅速反应,主动配合,通过与兄弟法院协作开展扣押、查封、冻结、扣划等方式,化解了多起执行积案,联动执行、合作执行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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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