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当模特练习拔火罐 老师操作失误致学生被烧伤

2019-10-17   法律与生活

南宁一学生当模特练习拔火罐,老师操作失误致学生被烧伤

10月13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小李在练习拔火罐时,老师不慎操作失误将作为模特的小李烧伤。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小李表示,当时小李作为模特,亮出后背趴在床上。突然,他感到身上一片刺痛,发现一团大火在背上燃烧。幸好一位同学拿了衣服,盖到了他的背上,火才扑灭。

医院初步诊断,小李全身总体表面积15%火焰烧伤,浅二度。据悉医疗费用预计高达数十万元,包括后期因烧伤引发的一些病症,以及复查的费用是无法估计的。

家属要求学校担责 校方认为属个人行为

事故发生后,任课教师蒙老师支付了前期医药费用,并向学生及学生亲属进行了道歉。该老师说:“是我的失误造成了学生的烧伤,也积极地配合治疗。”

虽然蒙老师愿意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小李家属认为学校作为管理方,理应承担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不过,学校则表示整个事故由任课老师担全责,学校只负责协调。

今天(10月1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愿意跟记者接触,只跟家属接触。

律师:学校是第一赔偿责任主体

而在律师看来,学生和学校之间存在着教育的法律关系,学生在学校学习过程中,如果是因为学校的管理或者是老师教学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过失,导致了学生受到人体上的伤害,那么学校是第一赔偿责任主体。

北京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宇表示:在案件中,这个老师他可能由于疏忽,没有仔细检查,最后导致学生被烧伤,那么这个过程我们认为,老师肯定有责任。但是因为老师不是跟学生签订教育合同,而是跟学校签订合同,那这样赔偿第一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要先对学生相关费用进行赔偿,赔偿之后学校可以向有过失的(教师)进行追偿,就赔偿的部分再由老师支付给学校。

编辑丨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