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宫的复仇。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翻摄自pixabay)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吴姓女子与陈姓前夫离婚后,无意间发现对方的手机内曾与一名高姓女子互传“偶尔陪我睡、爱爱”等咸湿对话,以及一张拥吻的亲密照片,因此怒向2人求偿100万元(约人民币22.3万元)。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陈男与高女的确侵害到吴女的配偶权,因此判他们须赔偿10万元确定。
吴姓女子主张,虽然与陈姓前夫于2018年7月19日合意离婚,但却在之后让她发现,原来对方与高女于2016年10月间早就有暧昧关系,还互传“你在外面交女朋友,你老婆不生气吗”、“是不是你妈妈知道我们来然后,更是每天盯你有没有回家对不对”等亲密讯息,甚至还有在公开场合拥吻的照片,这些都严重侵害到配偶权,因此提起100万元(约人民币22.3万元)求偿。
陈男辩称,照片只不过是工作关系应酬、逢场作戏罢了;他也主张,吴女于2017年4月7日签订协议书,其中第12点提及“双方不得再对他方以任何形式、名义有所民事请求”,如有违反应支付100万元作为惩罚性违约金。
一审台中地院法官认为,2人行为侵害到吴女配偶权,须连带赔偿10万元(约人民币22300万元);陈男、高女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协议书应仅限于离婚所生的财产权纷争,此次诉讼乃是针对婚姻关系中,陈男与高女侵害配偶权的诉讼,2者显然不同。
法官认为,陈男与高女虽辩称双方对话讯息是逢场作戏、开玩笑,但内容显然并非一般朋友往来会出现用语,已逾越朋友日常交谊界限,因此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