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8月25日下午,瓦房店法院出动56名执行干警,9台警车,兵分三路,分别前往复州城镇、万家岭镇、炮台镇方向,以腾退、查封、拘传为主要方式,对297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负责本次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工作,辽宁省人大代表吴清云、大连市人大代表何守文受邀在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单兵作战系统见证了执行全过程。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法院对未结涉金融案件进行详细梳理,以有无可供执行财产及有无执行条件为标准,筛选出重点攻坚案件与银行对接,核实借贷事实以及以物抵债情况,根据个案执行的实际情况确定执行方案,准备查封、拘留的手续及公告等法律文书。
以物抵债不履行 强制查封促腾退
在本次行动中,有8起“串案”的被执行人均因周转资金,与大连某银行签署金融借款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并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在履行金融借款合同的过程中,上述债务人持续性无法按时还款,银行多次催告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并判令上述债务人偿还银行本金和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抵押房产因多次流拍,被法院依法裁定以物抵债。然而,民事裁定书生效后,上述被执行人依然长期占据抵押房产或将房产出租给他人使用,拒绝迁出。
1.法官释法
2.粘贴封条
3.清点、登记物品
4.粘贴执行公告
5.强制开锁
6.移交物品
法院执行干警到达腾退现场后,根据执行预案,各司其职开展拉设警戒带、清点物品、登记、张贴封条和公告等工作,敦促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主动腾退,遇到锁门不予配合者,依法安排专业开锁人员进行强制开锁。经过2小时有条不紊地的工作,法院顺利查封了该8起“串案”涉及的42处房屋、9宗土地,并将1处房屋交付申请人,案涉标的额合计6958万元。
小额借贷无力还 法官释法达协议
家住瓦房店得利寺镇的孙某夫妇多年前与某银行签订了金融借款合同,借款3万余元用于资金周转,如今还款期限早已届满,但孙某夫妇迟迟未予偿还。当执行干警来到孙某夫妇住处时,孙某正在家中剥花生,执行干警遂将孙某带回法院。在得知其目前的确不具备偿还这笔小额贷款的能力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执行调解协议,孙某在保证每月偿还1500元的基础上,由其儿子、儿媳担保,在2020年5月1日前连本带息将该笔小额贷款清偿完毕。
严惩失信行为 行动颇受好评
得知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作为申请执行人的银行也组织人员主动来到了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全过程。银行工作人员称,执行行动展现了法律的威严,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有效化解不良信贷金融风险,对藐视法律的人来说是个深刻的教训,希望这样强有力的执行行动能够成为常态化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武器,真正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加压其生存空间。
此次涉金融案件集中专项执行行动还将持续深入开展,这既承载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有的使命和担当,也是为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的实际举措。
来源:瓦房店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