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是值得提倡的,但却不是这么用的,武平一男子,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急于逃避法律责任,竟让自己朋友来“顶包”,无视法律的后果,结果双双被处罚。
2019年5月26日凌晨4时40分许,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武平县西环路体育商务宾馆门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只见一辆闽D号牌的小轿车与路边停放的闽F号牌的小车发生碰撞,无人员受伤。当民警对自称是“驾驶员”的赖某进行询问时,发现他神情慌张,说话支支吾吾,民警凭直觉推断赖某很可能不是该起事故的驾驶员。在后续的调查中,民警一方面对赖某进行思想教育,告知其“顶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调取了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
上图为赖某
在一旁的郑某看事情瞒不住了,便主动向民警交代了其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并找来朋友赖某“顶包”的事实。民警随后将郑某带到县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经鉴定,郑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20.09mg/100ml,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上图为郑某
原来事发当天,郑某与朋友喝完酒准备开车回家,由于雨天视线模糊加之酒精作用,撞上了路边停放的小车。郑某担心自己酒后驾车驾驶证会被吊销,为了逃避交警处罚,便打电话叫来赖某帮忙“顶包”,企图蒙混过关。法律意识淡薄的赖某碍于朋友情面,便答应了郑某,不曾想这么快就被民警识破了。
目前,驾驶员郑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自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案件已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赖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移交武平县公安局平川派出所处理,对赖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发生事故后,应主动配合交警调查,指使他人“顶包”,或者替他人“担责”,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编再次呼吁大家“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如若交通事故不能避免,那就敢于担当,积极救助,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切莫因一时侥幸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来源:梁野警务
编辑:刘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