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模超511亩!五四北一片区开发方案公示,规划住宅、学校、公园等用途!

2022-04-10   微福州

原标题:总规模超511亩!五四北一片区开发方案公示,规划住宅、学校、公园等用途!

4月2日,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晋安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片区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对晋安区新店镇涧田村、泉头村共计34.0777公顷(约511.1655亩)土地开发方案进行公示。未来该片区将规划住宅、教育、体育、道路、供电、公园等用途。

五四北涧田村、泉头村逾511亩土地

开发方案公示

据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依据有关规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新店片区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本方案涉及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的涧田村、泉头村,共计1个镇2个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为西至涧田湖;东至新店外环路;南至福建省农科院、山体;北至泉头山庄、涧田山。

根据勘测调查,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总规模34.0777公顷(约511.165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8.1305公顷(含耕地面积15.8441),建设用地面积15.3794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5678公顷。

主要对旧屋区、城中村进行改造

规划住宅、教育等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主要为现状城中村、旧屋区改造,是福州市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惠民为民工程。

本方案范围内,规划主要用途为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和河流水面。

本方案范围内教育用地、体育用地、供电用地、公园绿地、河流水面和城镇道路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25.162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73.84%,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符合成片开发标准

计划三年内实施完毕

本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计划实施周期为2022年-2024年,3年内实施完毕。

合规性分析方面:本方案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已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符合福州市晋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福州市晋安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方案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占用或开发的,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效益评估方面:

土地利用效益:现状城中村土地利用效益低下,通过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作为各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经济效益:本方案通过土地征用,按照规划功能合理配置土地资源,通过安排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等手段,加大城镇固定投资,刺激经济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本片区成片开发主要以旧屋区改造为目的,可保障居民住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宜居环境。成片开发实施后新增教育、体育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提高片区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生态效益:范围内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成片开发有效提升了城市景观、改善城市环境。

本方案成片开发涉及征地补偿与房屋征收标准依据福州市相关政策、补偿标准依法依规执行,晋安区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规定,在后续的征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履行“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征地公告、征地听证、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程序。

来源:乐居财经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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