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新婚6个月在婚房安装监控:为了防俺公公,他为老不尊

2022-04-27     史家霸唱

原标题:河南一女子新婚6个月在婚房安装监控:为了防俺公公,他为老不尊

对年轻夫妻而言,婚后是否和父母住一起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于年龄、经历和观念的差异,两辈人住在一起免不了牙齿磕舌头,为一些日常的琐事就能闹得不可开交,影响家庭的氛围,河南许昌的刘女士,才结婚半年就在婚房装上了监控,被问及原因时,竟然称是为了“防公公”。

不管双方有什么样的矛盾,发展到要装监控防家人,必然是已经闹得很难看了,所以刘女士找到媒体求助,希望能通过调解缓和家庭矛盾,记者到刘女士家了解情况,发现刘女士现在住的房子原本是公婆张先生老两口修建的,但本来属于张先生夫妇的那间房却堆满了杂物。

刘女士和丈夫小张都是二婚,2019年两人在网上认识,因为都经历过失败的婚姻,聊天很有共同话题,渐渐地两颗心靠近了,从线上聊天发展到线下见面,见过家长后,顺利谈婚论嫁,走到了一起。

刘女士比小张大6岁,再婚嫁给小张时已经41岁,对于这次婚姻,两人都很珍惜,不想轻易破坏,没想到才结婚三个月两口子就和公婆矛盾丛生,最后公婆索性从这处房子里面搬出去住,夫妻俩也因此被邻居认为不孝顺,但刘女士告诉记者,公公老张总是闹事,不让他们过舒心日子,才变成这样。

记者来家时,小张正忙着将两人婚房里的婚纱照重新挂到墙上去,刘女士解释,此前公公带人到他们婚房来嚷嚷,指着夫妻俩的婚纱照当众埋汰她这个儿媳妇:“长成这个样有啥了不起的,还没我儿子长得好看。”刘女士受不了公公这样羞辱,一气之下让丈夫将婚纱照取下。

除此之外,刘女士还诉委屈称,公公的脾气太暴躁,好几次对丈夫动手,打得他身上都带了伤,两人还报警处理过,但因为没有明确的打人证据,不了了之,她在卧室装监控就是为防止公公再来闹事抓不住证据,或许是从别人那里知道了她在家装监控的事,公公再没来过。

刘女士认为,公公为人不正经,没老人样,为老不尊,对婆婆倒是没什么意见。妻子指控父亲时,旁边的小张一言不发,刘女士的描述和这一家人的关系都让记者感到很疑惑,赶去其公婆老张现在住的地方了解更多情况。

老张老两口搬出了宽敞的大院子,住到了一处破旧的小房子里,面对来访的记者,老张显得比儿媳还激动,控诉她教坏自己儿子,两人都不孝顺二老了,让他们沦落至此。

老张表示,一开始他们老两口对儿媳是很欢迎的,他们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早早成家搬出去住,小儿子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35岁了小家庭还没稳定,好不容易跟刘某恋爱,他们也不介意这个儿媳年龄大,想着只要他们能好好过日子就行。

小儿子不成器,自己没结婚的资本,老两口拿出积蓄建起了新房,为此还欠了2万的债没还上,本来5间房是老两口住一间,让小儿子夫妻住一间,一间留给孙子,另外两间就作为仓库放东西的,儿媳刚进门,老两口买菜买肉买乌鸡给她补身体,想着好好过日子,谁知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矛盾越来越大。

儿媳嫌他们管太多,太强势,老两口则看不惯儿媳的作风,总觉得她进门后非但没劝儿子上进孝顺,反而让儿子渐渐跟父母过不去,就在不久前双方争执起来,小张竟然砸坏了老父亲花800多块装的新门,把他心疼坏了。

老张称自己并非故意闹事,每次都有原因,比如上次家里的地要浇水,他都70多岁了扛不住,便让儿子他大伯去叫他回家帮忙,谁知小张直接说不想干,他一下就火了,冲到他屋子里发脾气。面对父亲的指责,小张终于开口辩称那天自己忙着上班才没立刻回家帮忙。

这样的冲突问题也不大,怎么就闹到了要装监控呢?面对众人,小张的妻子刘女士又说出另外的理由。她认为公公不光脾气暴躁爱为一点小事发火,还为老不尊,不正经,也不知道要避忌,有一次她在院里干活不小心弄了一身的水,刚好公公来拿装谷的盆,见公公走了她赶紧关门换衣。

谁知下一刻公公就推门进来,把她吓得不轻,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挑战她的底线了。老张听儿媳这么说,也有一番解释:我才刚出门,她就“嘭”地关上大门,这不是在驱赶我吗?作为公公,他感觉儿媳太不尊重自己,这才折回来准备问问她的,换衣服哪有必要关上大门呢。

刘女士很无语,她称自己根本没想那么多,就是赶时间换衣服而已,聊到这儿,记者已经对这一大家子的矛盾有个基本的了解了,其实不过是小事累积矛盾,事到如今,因为公公曾说过不让她将仓库他的东西给丢了,刘女士索性将那些东西堆到了公婆原来的房间,在老张眼里这就是不叫他回去住。

矛盾的中心就是公公老张和儿媳刘女士,两人性格都强势,碰一起就火花四溅,小张又不从中协调,以至于家庭氛围越来越紧张,当着大伙的面老张气急问刘女士:“这是你盖的房子吗?”刘女士立即反驳:“不是我盖的,但我能住!”

实际上,刘女士认为自己和小张结了婚就理所当然享有公婆房屋居住权,是一种误解。现行的《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的内容,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可以通过订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

但是,居住权和所有权不一样,如果房子产权是公婆的,双方没有订立居住权的合同,公婆也有权不让儿媳住,《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婆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以任意支配。

别说儿媳妇,就算是小张,他已经成年了,父母对他的抚养义务尽了,他也并不当然享有父母房屋的居住权。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换而言之小张和妻子刘女士是没有权利独霸父母房屋的,甚至在司法实践中,丧偶的儿媳也并不必然享有公婆遗产法定继承权,除非是对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刘女士和公公老张闹得这样难看其实有百害而无一利。

由于双方都还是愿意接受调解,在调解员做了许多工作后,小张和刘女士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承诺会还上2万外债,尽可能多跟父母沟通减少矛盾,并且还是决定一家人共住,刘女士将房子钥匙拿给公婆,表示会好好对待他们,好好照顾小张和继子。

作为公公的老张也重新接纳儿媳,表态称不会再过多干涉两口子的生活细节,事情算是有了较圆满的结局。

这一大家子的矛盾,像是很多普通家庭的缩影,本来没有多大的冲突,却因为观念不一,彼此缺少交流,产生误解,闹到不可开交,家和才能万事兴,父母一辈注意倾听小辈的真实想法,儿女一辈也尊重理解父母,不想当然觉得父母所有就属于自己,互相帮扶,一个家才能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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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04219c2d9341f6851e42a598d17e15d5.html